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司炉工人必须持证上岗,对取得操作证的司炉工人每两年必须进行一次复审,到期未申请复审的视为无效证件。为提高司炉工人的安全技术素质,确保锅炉安全运行,经研究,决定举办一期司炉工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准备从事司炉作业的人员。
2、操作证2008年度到期的司炉人员。
二、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2008年8月29日--2008年9月5日
2008年8月29日上午8时到422室报到参训
2、培训地点:金坛质量技术监督局五楼会议室(南环二路38号),联系电话:82357611,联系人:顾芸。
三、费用及其它
1、培训费、资料费、考核费、证书工本费计400元。食宿自理。
2、复审人员每人须交一寸半身免冠照片1张和操作原件及胸卡;初审人员须交照片3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申请表及初中以上学历证明
希各单位接通知后,妥善安排好生产,按时派员参加培训。
二○○八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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