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第三轮省级机关作风建设评议年。为认真贯彻省局、常州市局和市委、市政府作风建设有关要求,不断推进我局系统作风建设工作,保障作风建设取得实效,经研究,建立如下作风建设工作制度:
一、健全作风建设组织机构。局作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金坛质监局“改进作风、创优服务”行动方案(坛质技监发〔2008〕13号文)设置,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本单位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并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于2008年6月6日前报局作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二、建立作风建设信息工作制度。各部门、各单位要重视信息工作,及时收集、汇总、分析、上报作风建设信息。每月要上报1一2条作风建设信息,并将作为全年目标考核。
三、开展作风建设自查自纠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查找工作作风存在的问题,采取得力措施加以解决,确保部门作风硬朗、务实。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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