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0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根据金坛市《2008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意见》及《考核细则》,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订《二○○八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实施意见》,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08年是我市提出争创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的启动之年,也是接受省“十一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期评估之年,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对于稳定低生育水平,推动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08年指导思想是:深入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决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主要任务,以创建省人口协调发展县(市)为动力,加快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着力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目标任务
按照《200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工作考核细则》的要求,今年的主要目标任务:全体干部职工要模范遵守执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和政策,坚持做到计划生育率、期内综合避孕率均达100%;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和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对外市人员办理工商执照或验照时,应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率达100%,对市内人员要查验《计划生育证明》,查验率达100%,认真履行计划生育职责,配合计生部门做好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人员及从业人员的计划生育工作,对违反规定生育者,配合所属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三、具体措施
为确保我局今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的顺利实现,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各分局、机关各科室要把计划生育工作摆到重要的位置,切实加强对计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局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分局长及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计生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教科,人教科长兼办公室主任。各分局要设专人或兼职抓好计划生育工作,有条件的集贸市场要成立计划生育协会组织,逐步形成一个网络健全,制度完备的计生工作体系。为强化责任,将全局目标任务实行层层分解到各分局、科室,并纳入全年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确保全局计生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2、加大宣传,注重引导
工商部门作为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管理职能部门之一,重点是对个体、私营企业及从业人员计划生育工作的协管职责,要在与个体、私营企业的工作接触中,加大对他们的宣传和引导。一是充分发挥个私协会的“三自”作用,加强对外来务工、农村进城经商办企业的个体劳动者的教育。二是通过多种形式或途径加强计划生育方面的知识宣传。利用各分局、农贸市场内的橱窗开辟宣传栏,在个体经营户较集中地区制作宣传板报、横幅标语等,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三是借各分局实施“照前”教育之机,增设计划生育教育内容,从而提高各经营业主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3、严格手续、强化管理
办理营业执照或年检、验照,是我们直接面对各类经营户实施计划生育教育的有利时机,也是具体落实目标任务的最有效手段。我们采取了必要的跟紧措施,加强对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一是登记时把关。在办理个体工商户及私营企业核准登记时,对外来人员要审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不能提交的应督促其回原籍办理;对本市人员要签订计划生育保证书。二是年检验照时把关。各分局在办理年检或验照时发现未提交《婚育证明》的要及时补办,经营业主或从业人员有变动的,要按规定重新提交,并认真填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验证登记表》,实施动态管理。三是配合做好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人员及从业人员的计划生育工作。四是抓好内部管理。认真抓好本单位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的各项教育,积极提供生殖保健服务,提高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率,建立健全计生工作的各类台账,按时完成各类统计数据的上报工作。
四、几点要求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深入持久地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决定》精神,进一步统一广大干部对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增强国情意识、人口意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意识。各分局、科室要高度重视,克服抓计划生育是计生部门工作的片面认识,要将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真正融入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之中。
2、明确重点,强化责任
按照《200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工作考核细则》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我局的工作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和手段,重点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及私营企业户主、从业人员计划生育的管理,尤其是外来经营户人员的管理,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要求,强化责任意识。
3、加强协调,狠抓落实
要注重与当地计生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协调与配合。要紧扣工商工作职能,加大宣传,讲究方法,抓好落实,为完成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齐心协力,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构建和谐的人口环境,开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
二○○八年四月十五日
主题词:人口 计划生育 目标管理 意见
抄送:金坛市计生局
常州市金坛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08年4月15印发
打印:刘丽娟 校对:卞苏渝 校核:邓奋华
共印:2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