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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2008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换证、验证和企业产品执行标准有效性确认工作的通
索引号 01414117-0/2008-00004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市场监管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质技监发[2008]11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08-02-29 公开日期 2008-10-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2008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换证、验证和企业产品执行标准有效性确认工作的通
 
关于开展2008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换证、验证和企业产品执行标准有效性确认工作的通
坛质技监发[2008]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是各级机构进行社会经济活动的“身份证”,是办理银行账户、税务登记、车辆证照、项目招投标及海关、检验检疫、统计、会计建帐、社保等部门开展业务必不可少的证件。代码证书的换证、验证是代码证书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的保证,根据《江苏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的规定,所有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都必须参加换证、验证工作。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江苏省标准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全市生产企业产品所执行的产品标准进行有效性确认。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对象:

  1、2004年12月31日前申领的代码证书;

  2、于2005年01月01日后申领的代码证书,但于2008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

  3、代码证书在有效期内,但其单位性质或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变更的。

  二、验证对象:

  凡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不属于换证范围的都必须参加验证。

  三、换、验证需提交的资料:

  1、生产企业需携带《企业产品执行标准证书》和产品标准文本进行标准有效性确认。

  2、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1份(机关单位携带机关批准文件、事业单位携带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社团携带社团法人登记证书);

  3、代码证书正本和副本原件;

  4、组织机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复印);

  5、单位公章;

  6、已持有“江苏省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管理卡”的机构应在换证时提交该卡;

  以上复印件请使用A4纸张。

  四、相关费用:

  1、标准有效性确认费用:工本费9元,标准确认费32元/只;

  2、换、验证费用:各组织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代码证书换、验证费用。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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