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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通知
索引号 01414117-0/2008-00001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市场监管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质技监发〔2008〕1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08-01-16 公开日期 2008-10-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通知
坛质技监发〔2008〕1号

   2008年元月11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省市县也都相继召开了会议,对当前和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部署。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营造和谐平安环境,让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春节,现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明确本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应对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应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网络组织,做到“三个落实,两有证”。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和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落实定期检验制度,特种设备要有注册登记证(含检验合格标志);管理人员与操作人员要取得作业人员证。

   二、各单位要正确使用特种设备,必须做到:不超规定参数使用,检验不合格和超定检周期的不得继续使用,安全附件不全、失效的不得继续使用,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不得继续使用。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设备隐患未消除而继续使用现象。

   三、现正值冬季,摄氏零度以下气温较前几年多,春节又将来临,各单位还应做好防冬保温工作,对停产期间的承压设备应做好残留物的处理,对机电类特种设备或其它机械设备应切断总电源,并加强值班,开车前要制定周密安全可靠的开车方案。

   四、各单位从现在起要立即开展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各镇(开发区)安全办(经贸办)应组织开展对辖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检查,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及时要求企业整改和报告镇(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五、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近期将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抽查。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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