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全国范围内重特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山西“9.8”特别重大溃坝事故、四川 “9.13” 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以及深圳“9.2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国庆节即将来临,“十一”黄金周长假期间又是安全事故的易发时段,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安委办有关文件要求,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市安委会现就开展国庆前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作如下安排,请各镇区、各部门迅速组织实施。
一、检查时间
2008年9月23日起到10月1日止。
二、检查重点
1、歌舞厅(酒吧)娱乐场所、大型集贸商场、市场、宾馆、医院、旅游景点等公众聚集场所;
2、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冶金、建材、非煤矿山等行业和领域;
3、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从业单位,特别是红色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4、省和国务院安委办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回头看”企业。
三、检查内容
1、国务院及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2、重点行业和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开展及“回头看”情况;
3、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情况;
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措施落实情况;
5、节假日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安排情况等;
6、其他影响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的因素。
四、检查组织分工
1、市领导检查由市政府另行组织实施;
2、对歌舞厅(酒吧)娱乐场所、大型商场、宾馆、医院等公众聚集场所安全检查由公安消防大队组织实施;
3、对交通运输、物流市场的安全检查由交通局牵头组织实施;
4、对集贸市场的安全检查由工商局牵头组织实施;
5、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冶金、建材、非煤矿山领域安全检查由安监局组织实施;
6、对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由公安交巡警大队组织实施;
7、对建筑施工领域安全检查由建设局牵头组织实施;
8、对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由质监局牵头组织实施;
9、对旅游景点的安全检查由旅游局牵头组织实施。
五、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特别是公安、消防、交巡警、安监、质监、旅游、交通、建设等部门,作为这次大检查的主要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切实加强对这次大检查的组织领导,要按照各自分工,加强组织与协调,及时制订检查方案并抓紧实施。政府分管领导,各条线部门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2、周密部署,狠抓落实。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使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层层布置、层层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逐一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各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要随带安全生产检查登记表及相关执法文书,对每家被查单位做好检查记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责令限期整改。各牵头部门在大检查时要适时与报社、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联系,请他们派员参加,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法人(或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整改不力的企业要坚决予以曝光,加强舆论监督和宣传教育。
3、切实抓好节日值班和应急救援工作。节假日期间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应急情况,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置,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严禁脱岗、离岗、串岗现象,重大节日活动要制定应急预案、最大程度控制和减少国家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请各镇区、各部门将国庆节的值班安排表于9月25日前报市安委办。
4、各镇区、各部门请于10月8日前把检查总体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电话(传真):88210110。
二00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