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常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2008年常州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逐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高非煤矿山企业本质安全度,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继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将《2008年金坛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八年四月十八日
2008年金坛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常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2008年常州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安[2008]5号)精神,按照2008年度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决定2008年度在全市继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就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以安全发展为内容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认真落实“隐患治理年”的工作要求,突出重点,狠抓规范,依法整治,全面推进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高非煤矿企业的本质安全度。
二、工作目标
2008年,通过深化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非煤矿山监管力度,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企业安全技术装备水平、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全面推广露天矿山中深孔爆破等先进适用的开采技术,采石、采砂、采土、采煤矸矿山全部实现台阶式(或分层)开采,采盐按行业标准规范开采;采石企业全面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力争两家升二级(省级)标准;所有非煤矿山全面实现机械化、规范化开采;依法关闭证照不全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上年持平。
三、工作进度
今年专项整治分为部署动员、全面整治、检查验收三个阶段。
(一)部署落实阶段(3-4月)。各镇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整治重点和工作要求,召开部署动员会议,落实整治责任。
(二)全面整治阶段(4一10月)。各镇区、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所制定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整治任务,全面有序地推进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 1、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做好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特别是检查采石企业是否做到采剥并举、先剥后采,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检查作业面、工作边坡角度、台阶高度是否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要求。重点防止坍塌、高处坠落、爆炸、机械伤害等事故的发生。 2、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督促企业的隐患整改工作,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3、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和工作台账。结合夏季矿山的防暑降温和五一节、国庆节前后安全生产工作,继续督促企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高质量地完成今年的专项整治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11-12月)。各镇区、相关部门和单位结合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检查、督查,确保整治工作的质量,并于11月对本地区、本单位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市安委办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镇区和有关单位的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在12月组织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安全标准化不达标的矿山企业,将责令限期停产整顿,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给予经济处罚;经限期停产整顿仍不合格的,将依法关闭,决不姑息迁就。
四、整治重点
(一)采石企业要以深化安全标准化活动为重点,规范矿山开采秩序,强化安全生产条件,实行安全规章制度标准化、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开采行为标准化。
(二)砖瓦企业要以完善企业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以及消除重大安全隐患为重点,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企业负责人、安全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技能,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露天采石企业要以严禁扩壶爆破和严查“三违”作业等冒险蛮干行为为重点,全面推行中深孔爆破,全面实现机械化、标准化开采。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国务院将今年定为“隐患治理年”,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要在市、镇两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突出重点、依法整治、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的要求,各镇区和有关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或工作班子,具体组织实施。各镇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切实加强对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各有关部门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职责,总结、分析几年来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针对诸多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攻坚;进一步制订和完善整治方案,做出科学安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务求实效。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的关系,把安全整治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非煤矿山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专项整治的关键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要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及时补还欠账,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基础工作,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加强检查,依法整治。针对本地非煤矿山的实际,突出整治的重点,特别是对危险程度相对较高、基础条件较差的小型露天采石企业和存在事故隐患的企业,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整治工作。今年,市安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非煤矿山企业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隐患,确保整治工作的质量。
(三)严格市场准入,落实行政许可,加强联合执法。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审批条件,凡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的企业,应提前一个月提出延期申请,凡变更了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和企业地址的,应在一个月内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要求,会同国土、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坚决打击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违法行为,逐步淘汰和关闭不符合产业政策发展方向的企业,进一步提高全市非煤矿山企业的整体水平,从源头上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基础建设,推进企业达标升级。要督促和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和灾害防治措施,不断提高安全管理和技术装备水平。要认真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AQ2007.1-2006),要通过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全面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提升矿山企业的安全标准化水平。
(五)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安全素质。要严格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防止“三违”作业等冒险蛮干现象,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