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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举办电工、电焊工安全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索引号 753901495/2008-00002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应急管理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安监[2008]4号 发布机构 安监局
生成日期 2008-01-24 公开日期 2008-12-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举办电工、电焊工安全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电工、电焊工安全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坛安监[2008]4号

 

  为进一步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提高持证上岗率,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培训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和《江苏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细则》的规定,为认真做好我市返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经研究,决定在春节休假期间举办电工、电焊工初、复训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工种

  电工、电焊工。

  二、培训时间

  1、电工:2008年2月14日至2月20日    即:正月初八至正月十四(2月14日正月初八上午9:00报到);

  2、电焊工:2008年2月15日至2月21日  即:正月初九至正月十五(2月15日正月初九上午9:00报到)。

  三、培训地点

  金坛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劳动局六楼),联系电话:82824215。

  四、培训费用

  初训人员需交培训考核费:电工330元/人,电焊工360元/人;

   复训人员需交培训考核费:电工175元/人,电焊工190元/人;上述费用中均包括代收的IC卡费20元/人。

  五、考核发证

  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给全国统一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六、报名方式

  1、各镇(区)、各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培训人员由各镇(区)、各部门安监办将此通知转发给有关企业、单位组织人员报名参训;

  2、其他人员直接到劳动局六楼报名。

  七、注意事项

  1、培训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1份,近期1寸彩照3张,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参训人员必须具备初中以上学历,没有学历证书的由所在单位出具学历证明),复训人员需带原证;

  2、初训、复训人员报名时需将培训人员体检表、培训人员登记表填写完整一并交至金坛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

  希各镇(区)、各部门、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积极组织电工、电焊工参加培训,过期不候。凡发现无证上岗和持失效证上岗,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附:《培训人员体检表》《培训人员登记表》                                

   二00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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