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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全面推进职权公开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
索引号 01414112-X/2008-00016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规划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规发〔2008〕第11号 发布机构 规划局
产生日期 2008-06-06 发布日期 2008-06-06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规划局全面推进职权公开运行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全面推进职权公开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
坛规发〔2008〕第11号
    根据《金坛市全面推进职权公开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坛优组字〔2008〕1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全面推进职权公开运行工作,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基本原则:1. 依法实施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2. 全面真实原则。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都应予以公开,且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3. 注重实效原则。从实际出发,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情、办事,不搞形式主义;4. 便于监督原则。畅通民意反映渠道,保障各方面监督权利的实现。
    工作目标:逐步建立起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职权运行公开机制,不断提高职权运行的透明度,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二、工作机制与相关科室(单位)的职责分工
    成立局职权公开运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局职权公开运行工作。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工作开展,催查进展情况,整理搜集材料,填报相关表格。规划科、工程科、村镇科、规划管理信息中心等科室(单位)负责排查各自科室(单位)实际工作中行使的权力,并填写相关表格报办公室汇总。
    三、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6月5日~6月10日)
    召开局推进职权公开运行工作动员大会,传达全市推进职权公开运行工作动员大会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推进职权公开运行的自觉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局职权公开运行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职权公开运行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6月11日~6月30日)
    清理的范围是我局行使的所有职权。主要包括:(1)行政许可;(2)行政事业性收费;(3)重大事项决策;(4)组织人事;(5)财物处置;(6)其他依法实施的职权。
执行“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对所行使的职权进行全面清理、登记。一方面按照法律法规或“三定方案”确定的岗位职责自上而下进行梳理;另一方面以职能科室为单位,从具体工作人员开始向自下而上按照实际工作过程的操作程序逐级进行排查,并做到机关和下属单位清理互相结合,相互印证,相互协调。要通过清理,搞清楚每个人,每个科室乃至整个单位都能行使哪些权力,权力行使的依据和条件是什么。同时,清理工作必须做到“三个对应”,即与法律法规相对应、与“三定方案”相对应、与科室职责相对应。
    第三阶段 确认申报(7月1日~7月10日)
    初步清理结果经局办公室把关,局职权公开运行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核确认,并由局长签署意见后,向市公开办申报。申报内容为职权目录和服务流程图。
    职权目录应按照权力的类别,逐项列明项目名称、行使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收费依据和标准、承办部门。对依法不能公开或暂时不宜公开的权力,严格执行审核制度,制作《涉密不宜公开职权目录》,逐项列出项目名称、类别、不公开理由等。目录内容变更时,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修订。7月10日前,把职权目录报市公开办进行审核。
要按照减少层级、理顺分工、提高效率、方便办事的原则,依法制定并公布覆盖职权运行全过程的流程图。流程图应符合职权运行规律和操作程序,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程序的,要按照法定程序制作流程图;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程序的,要依工作程序逐项标明具体的承办岗位、办理制度、职责要求、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同时应在重要部位和环节相应注明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限。上述内容发生变更时,应按规定程序及时修订流程图。不公开的职权也要按要求制作流程图。7月10日前,把行使流程图样图报市公开办进行审核。
    第四阶段:公开运行(9月1日起)
    (一)公开职权目录和流程图。将经审核确认的职权目录和各项职权行使图向社会公开。
    (二)公开权力运行过程。在公开权力运行时,必须公开权力主要环节,包括决策、执行、结果等。在决策环节,要通过社会调查、咨询、公示和公开发布等形式公开决策的事项、依据和结果。在执行环节,要向当事人公开全部与行使职权或事项办理过程有关的情况,尽量满足当事人的信息需求。对执行结果,要及时告知当事人,并根据涉及范围,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或向社会公示。公开范围应与职权行使涉及的范围相一致。凡应让局领导班子或单位人员知情的,应在局领导班子或单位内部公开;凡应让全社会知情的,应及时向全社会公开。公开时间应与内容相一致,相对稳定性或经常性的职权,就长期公开;凡阶段性或临时性的职权,应随时公开。
    (三)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公开。要在办公场所显目处制作并张贴或悬挂职权行使流程图。在公开载体的选择上,应从利于群众知情、便于群众办事和易于群众监督出发,因地制宜地采取多种形式进行。
    1. 充分利用好规划宣传橱窗、办事指南等传统载体。
    2. 完善市规划局网站并设置职权公开运行专门网页,加大职权公开力度。
    3. 提升“中心”窗口功能,大力推行网上审批、网上办事,把“中心”窗口建成权力公开运行的重要载体。
    4.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政府网站、“政风热线”等载体的作用。
    四、工作要求
    全面推进职权公开运行工作,涉及面大、政策性强、工作要求高,要严格按照市政府统一的部署要求,把推进工作作为改善党和政府形象、优化发展环境、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一项重要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二〇〇八年六月六日
 
 
 
抄送:市职权公开运行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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