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金坛市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绩效评价工作调查方案》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月十七日
主题词:工业用地 绩效评价 调查方案 抄 送:金坛市政府办公室、发改局、经贸局、各镇人民政府
金坛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08年10月17日印发
共印20份
金坛市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绩效评价
工作调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金坛市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绩效评价工作,建立全面、科学、合理的节约集约用地评价体系,为政府制定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提供依据,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的目的意义:
开展金坛市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绩效评价工作的目的,在于客观反映金坛市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现状水平和发展趋势,通过研究影响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因素,制订相关的评判准则,评价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进一步发现当前工业用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与潜力,寻求土地最有效利用的途径,为未来金坛的产业结构优化与布局调整提供依据,从而促进金坛市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提高,切实推进金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调查的范围:
全市所有工业企业(开票销售100万元以下的工业企业和家庭作坊式除外)
三、调查的时点:
2005、2006、2007三个年度(数据采集时点均为当年12月31日)
四、调查方式:
各镇(区)根据工业企业布局,划分区域,组成若干调查小组,上门采集数据。
五、调查的具体内容:
1、企业的基本情况:地址、投产时间、所属行业、企业性质等;
2、企业土地利用情况:用地面积、建筑占地总面积、固定资产投资、土地取得情况、生产性用地面积、建筑物总面积、污染物处理投资额等;
3、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工业产值、工业开票销售额、上缴利税总额、企业在岗职工人数。
各企业除提供上述数据以外,还应提供:
(1)2005-2007年期间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2)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含宗地图);
(3)企业规划平面图复印件并在图上标注实际建设情况;若无规划平面图,则应自行绘制平面草图,逐个标注各类建筑情况;
(4)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租赁土地协议复印件(如果企业租赁土地)。
六、时间安排:
1、10月15日前:召开会议,动员、布置外业调查工作;
2、10月15日至11月15日:外业调查、外业成果申请验收、局组织抽查;
3、10月15日至11月15日:试点镇完成数据库建立;
4、11月16日至11月30日:南农大进行数据处理、分析,提交各镇(区)成果报告;
5、12月1日至12月10日对各镇(区)成果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6、12月底前各镇(区)完成数据库建立;
7、12月10日至12月底前完成全市集约评价成果报告并提交。
七、调查人员的组成及其经费保障:
调查人员由国土所、南农大人员及当地政府相关人员组成。
调查经费由局核定标准后统一核拨。
八、组织领导:
局成立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负责具体业务工作的指导核查、验收等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管卫忠、吴 群
副组长:宦浩然
成 员:王爱群、陈 频、王锁粉、陈国芳、黄小龙、
朱田根、陈建伟、耿国平、靳维中、吴道春
工作小组:
组 长:宦浩然
副组长:王爱群、郭贯成
成 员:陈 频、曹丽华、方 靖、赵 辉、徐彬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