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在全省开展2008年度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县(市、区)”活动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08]64号)文件,全面落实“土地执法模范市、镇”暨“土地管理示范村”三级联创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现对我市下半年开展“土地执法模范镇”创建活动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指导,全面落实
“三级”联创工作推进会议后,各单位要按照会议部署,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业务指导,结合本地实际,全面落实部、省、市三级领导在会议上提出的创建活动要求,定期研究创建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创建活动,促进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二、强化宣传,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利用中央6部委(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契机,进一步加大对镇、村干部的宣传培训力度,尤其要加大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地方政府和基层村干部对土地管理工作的责任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依法管理土地。
三、制定措施、齐抓共管
一是抓好组织培训工作。按照创建活动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对国土资源监察(信息)员和协管员的培训活动,加强对他们的业务指导,扎实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二是要加大预防力度。认真落实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国土资源协管员作用,及时发现、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并将区域内国土资源违法信息汇总,向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是建立健全国土资源创建工作制度。按照创建活动要求,各单位进一步梳理创建制度,并按照制度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创建活动。
四是要切实加强国土资源信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制度,定期排查和上报区域内的信访苗头,依法维护群众合法利益,确保社会稳定发展。
五是深入开展“土地管理示范村”创建活动。按照“三级”联创工作推进会议要求,进一步深化创建内涵,提升创建水平。逐步建立有效的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切实加强农村土地管理工作。
六是进一步提升国土资源依法行政水平。强化内部管理,规范操作程序,加强依法行政,全面提高基层国土资源精细化管理水平。
七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学习和培训,组织人员学理论、学法律法规、学业务知识,努力提高全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操作能力。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八日
主题词:国土资源 创建 通知
抄 报:常州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监察处,常州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
金坛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08年7月18日印发
共印2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