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常州市统计局、市人事局(2001)23号《关于对持证上岗专、兼职统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的意见》“在职统计人员应按规定向发证机关办理统计上岗证年检,年检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培训”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07年9月前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进行统计年检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指前镇、朱林镇、直溪镇、儒林镇和薛埠镇2007年9月前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村统计人员另行培训)。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2008年6月17日上午8:30到金坛市南天宾馆(金坛市世纪联华超市对面)集中培训,培训日期一天。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