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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公安局2008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索引号 01413910X/2008-00017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安分局 规划计划
文件编号 坛公局〔2008〕47号 发布机构 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08-03-24 公开日期 2008-08-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市公安局2008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市公安局2008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坛公局〔2008〕47号

   2008年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的开局之年,也是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突破年、生态环境攻坚年、机关效能提升年”的关键之年,更是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争创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和接受省“十一五”期间人口计生工作中期评估之年。因此做好今年的人口计生工作,任务更重、要求更高、意义也更大。

   一、指导思想

   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决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主要任务,以创建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为动力,加快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着力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工作目标

   晚婚率95%,晚育率100%,计划生育率100%,独生子女领证率100%,节育率100%,孕前-围孕期保健率达95%,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和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实现三无(无早婚早育,无计划外生育,无大月份引产)。

   三、具体措施

      1.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为主线,加强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利用画廊、局域网等宣传形式和载体,组织广大民警认真学习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条例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让更多的民警和职工知晓计划生育知识,使大家牢记基本国策,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为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国民经济增长和社会的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2.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加强对民警的教育和管理。紧紧围绕育龄妇女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方面情况,积极做好服务、引导工作。加强与所队的联系,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全局的计划生育工作动态,对重点人员进行跟踪管理。对计划生育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情况及时汇报和反映。各兼职干部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实现。

      3.认真落实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强化“一把手”对计生工作亲自抓的原则,与各派出所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状,做到责任明确,考核到位。定期召开基层有关人员参加的计生会议,搞好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4.围绕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状,积极配合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做好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切实加大对流动人口育龄人群的管理力度,做好婚迁育龄人群的计划生育证明的查验工作,确保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完成。

      5.继续组织开展出生缺陷干预、生殖道感染干预和避孕节育优质服务“三大工程”。积极开展营养素的推广、孕前优生托体筛查、高危人群指导等孕前-围孕期相关保健服务,防止或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妇女和出生婴儿的健康水平,不断提高服务工作的整体水平。认真组织女职工参加每年一次的计划生育体检工作,检查率达100%。

      6.加强计划生育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工作。根据部门实际,强化基层计划生育信息的收集、传递工作。各部门兼职人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计划生育政策,及时的收集信息,每月上报一次计生信息,确保市局各项计划生育情况统计报表数据的准确无误。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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