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切实转变窗口行业思想观念,提高效能,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各参创行业(系统)部门中广泛开展“让行业更文明、让群众更满意”优质服务系列活动,为使我局“让行业更文明、让群众更满意”优质服务活动扎实开展,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有关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以优质服务为核心,以诚信建设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进一步加大文明行业创建力度,提高行业文明程度,充分展示我局文明行业创建成果,为奥运会成功举办以及文明城市创建营造热烈、喜庆、文明、和谐的环境和氛围。
二、参与单位
全局各警种、各部门、各窗口单位
三、活动内容
1.扎实推进诚信建设。根据中央文明委“共铸诚信”的工作部署和市委提出的解放思想主题实践活动,在工作职责范围内,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净化市场环境,形成良好的市场秩序。进一步推广社会服务承诺制、行政执法公示制。对于面向社会、面向群众承诺的事项,言出必行,有诺必践,在诚信建设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在中外宾客面前展示“诚信金坛”的良好形象。
2.大力开展优质服务。改善服务态度,工作人员挂牌上岗,服务热情,礼貌待客,使用文明用语,推广普通话及英语日常用语;推出便民措施,服务场所(大厅)配备桌椅、茶水,有服务对象须知、办事指南等;提高服务效率,简化办事环节,推行限时服务,开展上门服务、全天候或延时服务、电话预约等特色服务。公布投诉电话或设置意见箱(簿),及时、妥善处理服务对象的投诉,做到事事抓落实,件件有交待,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3.积极营造环境氛围。改善服务环境,以净化、美化、优化为重点,保持服务场所清洁卫生、整洁优美、舒适安全,物品摆放有序,展示牌规范整齐,窗明几净。在直接面向社会,服务群众的“窗口”、各派出所接处警大厅等公共服务场所,按照指定内容,通过横幅、灯箱广告、电子荧屏等形式做好公益广告宣传,营造浓郁氛围。
四、推进措施
系列活动从7月初开始,重点推出以下几项措施,形成若干高潮,使活动收到实效,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
1.推广优质规范服务。7-11月份,结合文明城市申报迎检,组织面向社会、直接服务群众的 “窗口”行业以服务对象满意为出发点,将优质规范服务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要参考借鉴同行的标准,修改、补充、完善规范化服务内容,提高其标准和水平,以一流的服务迎接文明城市的考评检查,争取在考评检查中不失分,得高分。
2.开展品牌创建活动。今年7月份至明年,各部门要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品牌意识,结合各自的实际,坚持“首创性、便捷性、可行性”原则,广泛开展创特色、创品牌活动,努力打造在全市乃至全省叫得响具有人性化、亲情化、个性化等鲜明特色的优质服务品牌,塑造行业新形象。
3.开展服务技能练兵竞赛。7-11月份,各部门要组织民警大力开展以学技能、学礼仪、学外语为主要内容的“三学”活动,并适时组织岗位练兵、礼仪规范等比赛活动,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五、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将这项活动作为今年精神文明创建的重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政工室、办公室、督察室等部门要加强督查、指导,切实做好全局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
2.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各部门要大力开展优质服务系列活动的宣传教育工作,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民警职工积极参与,形成人人都是环境、人人创建文明的良好局面。要根据市文明委的统一要求,结合实际,精心策划和组织活动,创新活动形式和载体,使活动为广大干部群众喜闻乐见,扩大参与面,有效组织,扎实推进。
3.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督察室将适时组织有关人员对“窗口”单位特别是公开服务承诺的单位明查暗访,并将有关情况公布或作出通报。各部门分管领导应深入基层,带头暗访,关心“窗口”单位的建设,帮助分析解决问题,提高服务水平。活动期间,建立投诉、监督、奖励等制度,对有效投诉及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工作的人员给予奖励。
4.加强舆论宣传。要及时推广介绍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积极推广好的做法,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对影响公安部门文明形象的突出问题,通过公开曝光和内部通报等方式进行批评督促。
二○○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