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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以民为本,诚铸警魂”活动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01413910X/2008-00009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安分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公局〔2008〕17号 发布机构 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08-02-18 公开日期 2008-08-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以民为本,诚铸警魂”活动的实施意见
 
关于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以民为本,诚铸警魂”活动的实施意见
坛公局〔2008〕17号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新一轮“平安金坛、和谐金坛”建设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加强和促进公安机关作风建设,全力推进公安规范化建设,夯实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密切警民关系,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高素质公安队伍,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在全市公安机关深入开展“以民为本,诚铸警魂”系列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公安工作,把公安工作置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之中,唱响“以民为本、诚铸警魂”工作主旋律,内聚警心,外联民心。“以民为本”,即察民情,顺民意,解民难,保民安。“诚铸警魂”,即坚持政治建警,大力弘扬新时期人民警察精神,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认真履行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神圣职责。围绕深化人民满意创建,积极推进警务工作和民警日常行为的规范化、标准化,全面提升执法、服务的能力水平;强化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提高执法水平,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塑造良好形象;以社会各界评议“满意机关”活动中反馈的意见和建议为重点,畅通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密切警民关系,建设亲民队伍,赢得群众满意,提高公安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一支“诚信、为民、务实、清廉”的公安队伍,以公安业务建设为载体,为建设“平安金坛”、“法治金坛”,促进“和谐金坛”提供强有力的素质保证和奠定客观基础。

   二、基本标准

   1.增强服务意识。深刻理解常州市委范燕青书记“环境在发展中提升、环境在左右着发展、环境要又好又快变化”和“兴五风”的重要讲话,牢牢把握常州市王伟成市长“作风建设就是环境,就是形象,就是素养”和“六个要”的具体要求,进一步牢固确立“个个都是投资环境、人人代表机关形象”的理念,真正做到“支持企业天经地义、服务企业关爱有加”。

   2.改进服务态度。带着感情真心服务群众,带着责任尽心服务企业,带着激情全心服务发展,真正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态度可亲、形象可信,坚决杜绝“冷硬横推拖”,不断推出为民、惠民、利民新举措,让企业和群众感到温暖、便捷、周到。

   3.提高办事效能。按照“放、减、控、改、帮”要求,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办事程序,力争做到服务最佳、门槛最低、审批最简、时限最短、服务最好。对企业和群众的诉求实行首问负责制,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事项一次性告知,真正做到办事节奏快、效率高。

   4.践行服务承诺。说话算数,做事诚信,做到“言必行、行必果”。工作职能、服务政策、服务内容、工作程序和工作时限等凡是可以公开的全面公开,凡是作出承诺的严格兑现。

   5.坚持依法办事。把所有行政行为严格规范在法律范围之内,决不允许任何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为了部门利益和个人私利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实行收费一卡制,严格执行市局服务企业“四不准”和“六个不允许”规定。

   6.创新工作措施。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只要有利于金坛的发展和全市人民的根本利益,都敢想、敢闯、敢试,勇于创新创造。开通重大建设项目“绿色通道”,做到新事新办、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随到随办。

   7.严格廉洁自律。严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处处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对企业和群众的服务无私无偿,不图回报,决不允许吃拿卡要,坚决杜绝收取礼金、礼券等违纪行为。

   8.提升公安形象。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既富又安”的热切期盼,全力维护稳定,打击犯罪,严密防范,保障安全,把公安工作的成效更多更直接地体现在保民平安、促进发展上。同时,以机关窗口部门和基层“三所三队”为重点,全面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着力提升队伍形象,彰显作风建设成效。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以民为本,诚铸警魂”活动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培忠任组长,其他局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市局政工室、纪委、办公室、法制室以及市局指挥中心、治安、交巡警、刑警、经侦、出入境管理、监管、网监、水警、巡防等部门(以下简称10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以民为本,诚铸警魂”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工室,具体负责活动的情况掌握、调查研究、协调指导、督办落实及信息报送等工作。各单位、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明确专人负责。

   四、方法步骤

   “以民为本,诚铸警魂”活动在已开展的“全面达小康、建设新金坛、我该怎么办”大讨论活动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并贯穿全年,分以下几个步骤进行。

   (一)认真学习讨论,不断提高认识。

   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前阶段学习、讨论的基础上,进行再动员再学习,真正把民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委和市局的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打牢全体民警的大局意识、发展意识和服务意识,更加自觉地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金坛”尽职尽责。

   1.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中央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党的十七大精神、孟建柱部长、市委范燕青书记、王伟成市长的重要讲话精神等,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精神实质,正确认识加强公安队伍警风建设的重要性。

   2.丰富教育形式。一是采取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织“三会一课”、专题辅导等形式,组织开展警风教育。  二是组织民警阅读省厅编发的《公安机关作风建设读本》、观看警示片、学习典型事迹,继续抓好党的先进性建设,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荣辱观、党纪和法律法规教育。

   3.深化开展“全面达小康、建设新金坛、我该怎么办”大讨论活动。各单位要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五个更加”总体目标和“五大建设”重点任务,组织民警结合自己实际就如何进一步创优发展环境、如何进一步提升亲商安商富商服务水平、如何进一步改进公安机关工作作风等内容,开展专题讨论。领导要带头座谈、带头讨论,与民警展开互动交流,同时,采取把服务对象“请进来”提建议、让公安民警“走出去”听意见的形式,精心组织开放式讨论,在互动中了解需求,在讨论中交流沟通,集思广益,凝聚智慧,引导全市公安民警牢固确立一鼓作气抓推进,一着不让促发展,一心一意为小康的强烈意识。市局将于11月下旬,专门邀请部分企业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各派出所也要以块为主,结合实际,邀请企业、社区群众等服务对象分层次召开座谈会。

   (二)深入查摆问题,扎实推动整改。

   各单位要围绕朱龙虎局长在传达贯彻全市领导干部会议上指出的创优发展环境“争先意识不强、前瞻意识不强、创新意识不强”的问题和市局开展大讨论活动通知中“六查六看”要求,认真查摆工作和作风上存在的不足,查摆问题要尽可能具体化,特别是针对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反映相对集中的社会治安、道路交通、队伍作风、行政审批、行政收费、规范执法、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落实责任进行限时整改。真正做到全警大排查,全警大服务,全警大落实,通过教育活动有力促进全局“三基”建设的顺利推进。

   1.在解决突出执法问题上下功夫。要突出执法执勤重点,重点围绕接处警和伤害案件、侵财型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拖、偏、粗”等现象,尤其是案件办理不及时,处罚不公正,现场取证粗糙等执法环节,以及刑讯逼供、乱收费、乱罚款、违法驾驶牌证不全、无牌套牌、暂扣车辆等问题,认真分析梳理民警和本单位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明确重点,落实责任,限时整改。

   2.在履行打击和预防犯罪的主业上功夫。一是要对盗窃、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适时组织专项整治,加大打击力度。二是要及时清理涉及人身伤害赔偿的治安纠纷积案,及时查处涉法信访案件。三是要以防范企业经营风险为重点,帮助企业完善规章制度,加大法律宣传,有效预防和打击涉企经济犯罪。四是要以“警民恳谈·问计于民”等活动形式为平台,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调整打击和防范的重点,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3.在加强民警行为养成上下功夫。一是要坚持依法从严治警不动摇,严格执行“五条禁令”。二是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内务条令》、《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规定》、《人民警察礼仪规范》等规定,进一步加强民警养成教育,逐步建立规范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三是要开展窗口岗位“冷、硬、横、推”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公安窗口的工作效率、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加强窗口正规化建设。

   (三) 坚持以民为本,亲民惠民,忠诚践行服务民众社会承诺。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落实到公安机关,就要求广大党员民警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打造平安金坛,确保民众生活安宁、休养生息的社会环境,切实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忠诚践行服务民众的社会承诺。

   主题活动中,市局决定由各大队、所、室牵头,组织开展“服务发展实践行”主题活动,共10项:

   1.由市局指挥中心牵头,开展运用警用地理信息系统,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快速有效接处警服务的实践活动。

   2.由市局治安大队牵头,分别开展全市企业、服务业专项调查,建立全市星级工业企业内部安全防范基础数据库以及为服务业提供安保服务的实践活动。

   3.由市局政工室牵头,治安、交巡警、刑警、消防、武警、巡防等各警种联合开展“警营开放日”活动,届时将邀请市四套班子领导、人大、政协代表、警风警纪监督员、啄木鸟巡访员及社会各界群众代表共同参加动。

   4.由市局交巡警大队牵头,开展为全市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和平安交通建设服务,建立办证办照“一号窗口”、安全运输“绿色通道”、交通违规“简易处罚程序”和“平安伴我日日行”实践活动。

   5.由市局刑警大队牵头,开展严打各种侵害企业犯罪活动,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安全的实践活动。

   6.由市局经侦大队牵头,开展为企业提供防范经济犯罪,规避经营风险的实践活动。

   7.由市局出入境管理大队牵头,开展服务外商、服务外企更主动、更规范、更便捷的实践活动。

   8.由市局法制室牵头,开展保护企业、支持发展,为生产经营者创造公平正义法制环境的实践活动。

   9.由市局法制室牵头,开展建立企业信访问题查办、预警、反馈机制,改进工作、减少投诉的实践活动。

   10.由市局治安大队牵头,开展建好社区和农村警务室,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实践活动。

   各牵头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策划,精心准备,于2月底前将主题实践活动的具体方案报市局政工室。

   (四)坚持党的领导,以党建促进主题活动的深入开展

   开展“以民为本、诚铸警魂”主题教育活动,是市局党委努力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都要自觉地履行党员的职责和义务,胸怀大局,心系人民,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立足岗位,无私奉献,永葆党的先进性。

   1.深化创建“好班子”活动。以开展争创“五好”先进党委、“五好”先进党支部活动为抓手,分期分批开展创建支部、总支党建工作示范点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基层党支部抓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责任意识和党支部书记的管党意识。

   2.继续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根据市委文件精神,市局党委将组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在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突击性任务开展活动的同时,组织党员志愿者积极开展“我为社区添光彩”活动,参与文明宣传、环保绿化、治安防范、社区建设等工作。

   3.以展示新时期党员先进性为目标,树立积极培育、选树、宣传党员先进典型。围绕深化“三基”工程、和谐社会建设和“春风行动”,以岗位标兵、优秀基层所队长、全省“三基”工程建设先进典型为基础,大力宣传全市公安机关中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典型事例。积极培育、选树、宣传覆盖警务警种、各岗位、各层次的党员民警先进典型,使之作为全市公安机关学习的榜样。

   4.以扶贫帮困为重点,深化“春风行动”。根据市委深化“结对帮扶”活动任务安排,结合省厅“春风行动”,各党支部近期要主动上门与帮扶对象联系,分析情况,落实帮扶措施。通过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力争使贫困户和贫困学生的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思想观念发生明显变化。

   (五)严格考评做到有奖有罚

   1.建立作风建设巡访制度。主题活动中,市局机关是关键、窗口部门是重点、民警个人是主体。为此,市局专门成立作风建设巡访组,由政工室、纪委、各大队教导员组成,下设若干巡访小组。巡访组的主要任务是对各大队、机关科室开展作风建设工作和民警执行《行为规范100条》情况进行巡访、违规记分。由市局“作风办”根据各巡访小组报送的情况定期通报,确保巡访工作有实效。

   2.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局“作风办”牵头,每月召开一次“作风建设联席会议”,由市局指挥中心、办公室、政工室、纪委、法制室、网监大队等部门参加,汇总各部门掌握的涉及内部作风建设方面的存在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

   3.严格考评制度,强化考核评比和责任倒查结果的运用,坚持奖罚分明、奖惩兑现。根据常公委[2008]1号文件《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改进作风、创优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神,2008年度将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评选“优质服务十佳处室”和“优质服务十佳个人”活动,凡被评为常州市“优质服务十佳处室”的,记集体三等功一次,主要负责人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凡被评为常州市“优质服务十佳个人”的,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年内,凡被常州市察访中心、金坛市优化办、软指办、市纪委及局纪委等部门察访通报并查实的,扣发当事人津贴补贴3000元-1000元不等、分别扣发单位或部门分管负责人津贴补贴2000元、1000元、500元;凡单位或部门被上述部门通报并查实3次以上的,单位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局党委写出书面报告,年终考评各类奖励名额减少三分之一;凡民警个人被上述部门通报并查实3次以上的,年终公务员考评定为不称职;凡被群众、企业投诉和媒体曝光并查实的,有一次通报一次,并扣除当事人津贴补贴1000元;凡被市局巡查通报一次的,对当事人违规记分,并进行诫勉谈话;凡被市局巡查通报两次的,扣除当事人津贴补贴1000元。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提高对“以民为本,诚铸警魂”作风建设活动的认识,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要把此项活动列入议事日程和下半年度工作计划,并将“亲民、护民、利民”理念贯穿于活动始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层层落实。

   (二)全面部署,整体推进

   各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强化细节,明确工作进度和阶段目标,认真抓好组织协调和落实。

   (三)抓好重点环节。

   以机关窗口部门和基层“三所三队”为重点,紧扣110接处警、执法执勤、办事接待、民警行为等作风建设的关键环节,狠抓思想、工作、纪律作风的养成。同时重视加强辅警和职工的教育管理,做到同要求、同检查、同奖惩。

   (四)强化督察,严格考核

   此次“以民为本,诚铸警魂”作风建设活动将纳入全年目标进行考核。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对开展“以民为本,诚铸警魂”作风建设活动的内部监督要经常化、制度化,市局也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导,对活动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倒查,并分期分批进行考核。

   (五)加强报告,沟通信息。

   各单位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好的做法和典型人及事请随时上报市局政工室。

  二00八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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