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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表彰2007年度公安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索引号 01413910X/2008-00008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决定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安分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公局〔2008〕14号 发布机构 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08-01-29 公开日期 2008-08-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表彰2007年度公安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关于表彰2007年度公安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坛公局〔2008〕14号

   2007年,全市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及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总目标,以公安“三基”工程建设和信息化工程建设为重点,狠抓各项公安业务建设和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治安管理、安全防范、队伍建设等方面做出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市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和经济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表彰先进,发扬成绩,鼓舞士气,激励斗志,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对下列10个先进集体和117位先进个人予以嘉奖:

   一、给交巡警大队等10个单位各记集体嘉奖一次,颁发奖状。他们是:

   交巡警大队  刑警大队  政治处  金城派出所

   华城派出所  城西派出所  儒林派出所  水北派出所

   朱林派出所 西岗派出所

  二、给陈忠良等101位民警各记个人嘉奖一次,颁发证书,各奖励人民币500元。他们是:

   陈忠良 臧伟芳 戴 振 史耀春 杨 武 张 䶮

   方晨阳 陈建英 汤建浩 黄建平 陈 军 崔 懿

   刘 盛 虞 畅 王 剑 于 燕 钱 丹 王建国

   余 尧 魏国强 吴 吉 邹俊华 张惠忠 陆 琳

   周振艳 李国琴 徐爱俊 李建伟 王兆富 马夕梅

   卢 涛 阎家安 戴卫军 吴 勋 季麓强 诸葛星

   朱月华 朱双贵 胡春霞 蒋志军 戴国洪 窦洪波

   徐志兵 许云胜 蒋粉建 张雪华 汤建国 岳黎欣

   练文斌 张留方 蒋志平 张志洪 严 冬 金留保

   邢 庭 戴春峰 马渭平 王 叶 韩英武 翟 强

   颜卫平 王留生 陈洪庆 曾卫星 尹志刚 张建军

   张网明 汤国元 曹国良 欧小冬 马兰芳 倪金川

   王保友 冯 飞 王福亭 吴东保 蒋金龙 王 华(交警)

   刘 景 马根保 张 杰 王 荣 葛国良 陈冬坚

   陈 亮 欧俊华 何长青 胡国东 田 俊 陈锁福

   李根生 徐东海 张明生 杨林虎 杭君彦 徐建平(监管)

   冯益平 许  翼  胡于祥  朱志泉  刘小平(水警)

   三、给潘一平等16位职工各记个人嘉奖一次,颁发证书,各奖励人民币300元。他们是:

   潘一平 戴卫祥 葛富定 孙门清 杨扣林 刘吉忠

   韩明春 邹国忠 韦建华 汤战育 耿志辉 刘月红

   移 俊 李 峰 蒋荣坤 李汉生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全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要向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学习,学习他们的好作风、好经验,不断提高维护稳定、驾驭治安、处置突发事件和服务社会发展的能力,为做好2008年各项公安工作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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