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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金坛市规划局主要职责
索引号 01414112-X/2008-0000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规划局 机构概况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08-02-28 公开日期 2008-02-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金坛市规划局主要职责
 
金坛市规划局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规划、城市测绘、村镇规划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组织拟订我市有关城市规划、城市规划测绘、村镇规划等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参与制订国土资源管理、房地产开发管理等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 负责组织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含各专业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组织论证、审()批和实施管理。参与研究制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负责审核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根据法律规定审批修建性详细规划。

() 负责市城市规划评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城乡规划设计、测绘行业的业务管理工作。

() 参与城市规划区内、建制镇内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负责建设项目的选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参与市域内涉及全局性的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可行性研究,参与属于国家、省、市批准的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可行性研究,并按法定管理权限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负责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受理建设项目用地的规划申请,确定用地位置、界限、面积、土地使用性质和建设内容,提出规划设计条件。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协助年度土地供地计划的制订,负责组织编制招标拍卖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 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受理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市政设施(包括道路、管线、桥梁、涵洞、广告、绿化设施、室外建筑物装修等)建设项目的建设申请;提出建筑设计条件,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的建筑设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负责建设工程开工验线和竣工项目的规划验收。

() 组织检查城市规划的执行情况;加强规划执法监督,制止、纠正违反城市规划和越权审批等行为;依法查处各类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负责全市规划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受理人民群众与规划工作有关的检举、控告;管理全市规划行政执法队伍。

() 负责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加强行风廉政建设,提高办事效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 负责组织开展全市规划、城市规划测绘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市规划和城市规划测绘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审核上报和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规划、城市规划测绘成果和科技信息的利用和管理。

(十一)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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