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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批准衡亮等42位同志为三级裁判员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011/2008-00046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体字〔2008〕61号 发布机构 文化广电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08-12-16 公开日期 2009-02-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批准衡亮等42位同志为三级裁判员的通知
 
关于批准衡亮等42位同志为三级裁判员的通知
坛体字〔2008〕61号

        经过理论和实践考核,现决定批准以下42位同志为田径、篮球、排球、自行车、足球、赛艇三级裁判员:

  田  径:陈  波、张  波、吴香香、徐佩华、周云云、周天龙、

  樊晶晶、李仲翔、张陆萍、谢美俊、谈  飞、钱春虎

  篮  球:衡  亮、张仁杰、徐  军、秦志优、李  平

  排  球:彭国昌、姚  刚、孙  飞

  自行车:张  磊、张  祥、刘  俊、夏建国、刘井泉、盛  权

  足  球:江  涛、杨小强、罗  明

  赛  艇:王  骏、仇荣俊、汤丽娜、徐敏芳、毕国良、徐  亮、

  朱斌华、岳叶芳、高志明、赵  卫、潘芳琴、王云峰、

  黄爱君

  请以上同志接到通知后,于12月30日前到金坛市体育局竞赛训练科办理取证手续。

  特此通知。

金坛市体育局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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