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职权公开运行工作”动员会议精神,按照坛优组字20081号《金坛市全面推进职权公开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推进职权规范运行,强化对职权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努力建设透明、高效、廉洁和人民满意的机关,结合文化系统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文化局全面推进职权公开运行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贺进军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吕品同志、李国平同志担任,组员由葛佩圣同志、王伟东同志、丁明洪同志、陈国友同志担任,陈国友同志兼任联络员。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单位职权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业务培训、业务指导,综合各单位情况编制职权目录和服务流程图。
二、基本原则
1.依法实施原则。推进职权公开运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实施。
2.全面真实原则。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所有职权应当全面公开,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
3.注重实效原则。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情、办事,提高工作效率。
4.便于监督原则。畅通民意反映渠道,保障各项职权的监督主体发挥监督作用。
三、工作目标
全面清理职权,编制内容详实、职责明晰的职权目录;依据职权目录,制作程序规范、便民高效的服务流程图;逐步建立科学严密、监督有力的职权公开运行机制,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工作内容
1.全面清理各项职权。(1)行政执法:主要包括处罚、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及其他行政执法职权;(2)行政事业收费:包括行政性收费和事业性收费;(3)重大事项决策:主要包括重大项目、资金分配、资产处置等重要事项决策;(4)组织人事:主要包括人员录用、调动、任免、奖惩、发展党员等;(5)财物处置:主要包括物资采购、财物支配等;(6)其他依法实施的职权。
2.编制职权目录。按照职权类别,逐项列明项目名称、行使依据、公开形式、范围、时间、收费依据和标准、承办部门等(见附件二)。对依法不能公开或暂时不宜公开的职权,严格执行审核备案制度,制作《涉密不宜公开职权目录》(见附件三),逐项列出项目名称、类别、不公开理由等。
3.制作服务流程图。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围绕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职能,制作服务流程图。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程序的,按照法定程序制定;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程序的,依据实际工作程序制定。
4.公开职权运行过程。利用“中国金坛”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和政务公开栏、办事手册、业务咨询电话、机关工作简报等载体,公开职权目录和服务流程图。围绕决策、执行、结果等主要环节,公开职权运行过程,公开范围应与职权行使涉及范围一致。
五、工作步骤
推进职权公开运行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6月5日—6月15日)
召开局推进职权公开运行工作动员大会,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参加市职权公开运行工作办公室组织开展的业务培训。
2.组织实施(6月16日—7月10日)
各单位在全面清理各项职权的基础上,编制职权目录和服务流程图;依法不能公开或暂时不宜公开的职权,制作涉密不宜公开职权目录。清理结果必须与法律法规相对应、本、与本部门“三定方案”相对应、与科室职责相对应,并于7月5日前报局职权公开运行领导小组办公室。
3.审核完善(7月11日—8月30日)
市职权公开运行工作办公室对各单位职权目录、服务流程图和涉密不宜公开职权目录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市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领导小组审定。对初审中发现的问题,市职权公开运行工作办公室及时反馈相关单位予以完善。
4.公开运行(9月1日起)
各单位按照统一要求在“中国金坛”政府门户网站等载体公布职权目录和服务流程图,公开运行各项职权,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职权公开运行工作纳入市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考核。
金坛市文化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