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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全市广播电视设施安全防护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011/2008-00025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广字〔2008〕12号 发布机构 文化广电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08-05-28 公开日期 2008-10-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全市广播电视设施安全防护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市广播电视设施安全防护方案》的通知
坛广字〔2008〕12号

  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全市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城市照明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大会》的要求,有效防范和打击盗窃,破坏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广播电视设施安全,根据全市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城市照明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结合广播电视设施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安全防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新一轮平安金坛建设的目标要求,坚持打
防结合、标本兼治,积极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广播电视设施安全运行,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实现“平安奥运”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落实广播电视安全防护方案,切实加强我单位及各乡镇站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提高地方人民
政府、有关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对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把金坛建成盗窃、破坏和非法收购广播电视设施犯罪分子的高风险区、高代价区,广播电视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安全区、放心区。
  三、工作措施
  (一)      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各种媒介,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大张旗
鼓地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营造声势,震慑犯罪,教育群众。
  (二)      建立奖励机制。对公安部门挂牌督办的事项及在重点地区防范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的,将予
以表彰奖励。
  (三)      做好防范,积极配合。各镇(区)站要加强机房防盗设施的检查和加固工作,平时在集镇、
村庄维修、安装过程中加强线路和光节点的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抽调人员积极配合,协同公安的巡查、夜间蹲点守候。
  四、工作要求
  (一)      发现问题,快速响应。发现有盗窃,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情况时,在向上级主
管报告的同时,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护好现场,并积极组织人员抢修及时恢复信号。
  (二)      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方案的实施,成立全市广播电视设施安全防护方案领导小组,负责方
案实施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      加强协作配合。各镇(区)广播电视站及播出部门要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和巡线工作,加强和
公安部门的联系,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的巡查,蹲点等工作。
  (四)      建立台账制度。各镇(区)站和播出部门,要建立巡查及值班的台账,及时分析研究防范的
经验和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防范的对策,提高防范能力。
  五、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褚玉平
  副组长:钱志坤
  成  员:王鸣儿 盛亚民 吴申 冯建年 杭怡 袁伟康 王志军 刘伟
  联络员:葛强
 
                                                                   金坛市广播电视局
                                                                  二00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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