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进一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不断扩大茅山登山赛“江苏省十大健身景观”的影响,提高金坛知名度,推进我市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经市体育局研究,定于2008年4月22日举行2008年金坛市“丰登杯”茅山登山锦标赛。希各镇(区)、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接通知后认真组队,积极报名参赛。
特此通知
附:2008年金坛市“丰登杯”茅山登山锦标赛规程
金坛市体育局
二〇〇八年四月九日
2008年金坛市“丰登杯”茅山登山锦标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金坛市体育局
协办单位:金坛市旅游局
赞助单位:江苏丰登农药有限公司
二、比赛时间:2008年4月22日上午9时
比赛地点:茅山风景区南山门
三、参赛单位:各镇(区)及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
四、参加人数:各代表队报领队兼教练1名,运动员5名(其中女运动员1名)。
五、比赛办法:
1.各镇(区)及参加考核的单位必须组队参赛,其它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自愿参加。
2.团体名次的确定按各代表队五名参赛队员中最后一名到达顶宫(终点)的成绩排定名次。
3.比赛路线:茅山风景名胜区南山门——金牛岭——元阳观——顶宫(全程约4.2公里)。
六、报名:
1.各代表队于2008年4月15日前将报名单送交市体育局群众体育科。
2.参赛运动员必须出具医院健康证明,凡没有健康证明者必须由其所代表的单位出具责任担保书。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
1.团体取前六名,个人男子取前六名、女子取前三名。
2.获得团体前六名的代表队分别发给奖杯、奖牌和奖金(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800元、第三名:600元、第四~六名:500元);获得个人男子前六名、女子前三名的运动员分别发给证书和奖金(第一名:500元、第二名:300元、第三名:200元、第四~六名:100元);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均发给纪念品。
八、领队、教练会议: 2008年4月18日下午2:00在市体育馆召开,请教练准时参加。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金坛市体育局
二〇〇八年四月九日
2008年金坛市“丰登杯”茅山登山锦标赛
报 名 表
_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 领队、教练___________
注:① 此表于2008年4月15日前报市体育局群众体育科。
② 运动员号码暂空,待领队、教练会议上定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