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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举办2008年金坛市“丰登杯”茅山登山锦标赛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011/2008-00018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体字〔2008〕18号 发布机构 文化广电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08-04-09 公开日期 2008-07-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举办2008年金坛市“丰登杯”茅山登山锦标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2008年金坛市“丰登杯”茅山登山锦标赛的通知
坛体字〔2008〕18号

  为深入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进一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不断扩大茅山登山赛“江苏省十大健身景观”的影响,提高金坛知名度,推进我市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经市体育局研究,定于2008年4月22日举行2008年金坛市“丰登杯”茅山登山锦标赛。希各镇(区)、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接通知后认真组队,积极报名参赛。

  特此通知

  附:2008年金坛市“丰登杯”茅山登山锦标赛规程

金坛市体育局

   二〇〇八年四月九日

  2008年金坛市“丰登杯”茅山登山锦标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金坛市体育局 

  协办单位:金坛市旅游局

  赞助单位:江苏丰登农药有限公司

  二、比赛时间:2008年4月22日上午9时 

  比赛地点:茅山风景区南山门

  三、参赛单位:各镇(区)及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

  四、参加人数:各代表队报领队兼教练1名,运动员5名(其中女运动员1名)。

  五、比赛办法:

  1.各镇(区)及参加考核的单位必须组队参赛,其它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自愿参加。

  2.团体名次的确定按各代表队五名参赛队员中最后一名到达顶宫(终点)的成绩排定名次。

  3.比赛路线:茅山风景名胜区南山门——金牛岭——元阳观——顶宫(全程约4.2公里)。

  六、报名:

  1.各代表队于2008年4月15日前将报名单送交市体育局群众体育科。

  2.参赛运动员必须出具医院健康证明,凡没有健康证明者必须由其所代表的单位出具责任担保书。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

  1.团体取前六名,个人男子取前六名、女子取前三名。

  2.获得团体前六名的代表队分别发给奖杯、奖牌和奖金(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800元、第三名:600元、第四~六名:500元);获得个人男子前六名、女子前三名的运动员分别发给证书和奖金(第一名:500元、第二名:300元、第三名:200元、第四~六名:100元);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均发给纪念品。

  八、领队、教练会议: 2008年4月18日下午2:00在市体育馆召开,请教练准时参加。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金坛市体育局

   二〇〇八年四月九日

  2008年金坛市“丰登杯”茅山登山锦标赛

  报   名   表

  _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       领队、教练___________

  号码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注:① 此表于2008年4月15日前报市体育局群众体育科。

  ② 运动员号码暂空,待领队、教练会议上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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