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学生食品安全和卫生,现就有关问题强调如下:
一、各校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做好学校卫生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学校卫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对学生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树立食品安全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和食品卫生安全无小事的安全意识,完善并落实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管理与监督,保障学生的食品安全和卫生,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力保不发生学校食物中毒事件。
二、各校要按照有关法规要求,强化监督管理,特别要落实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校长负责制、食物中毒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要切实承担起对学校食堂、学生饮水、学生饮用奶、环境卫生以及校园内设商店、小卖部的管理职责,开展学校食堂、内设商店、小卖部资质排查登记工作,杜绝学校食堂无证经营,杜绝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杜绝无资质商店、小卖部进入校园。中小学校园内商店、小卖部原则上不得从事食品经营与销售,对不符合食品安全和卫生规定的商店、小卖部坚决清除出校园。要正确处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加强对学校承包食堂的管理,认真签订并落实责任状。
三、各校要在国庆节日前开展学校(含幼儿园)卫生防病与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工作,从细处着想,小处入手,消除检查工作中的盲点,重点对学校食堂、饮水、学生饮用奶、校园商店和小卖部等在内的食品卫生安全状况以及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限期加以整改,消除不安全隐患,做到未雨绸缪、防微杜渐。对未按要求整改的学校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各校要以多种形式对广大师生定期开展食品卫生、预防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等知识的宣传教育。要注意教育学生不吃零食、餐前便后洗手、不喝生水、不摘食野果(菜)、不买“三无”食品和街头无证小贩的饮(食)品等,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针对当前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要坚持正面引导,防止恐慌心理,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
五、各校要紧紧依靠各方面的力量,建立切实可行的学校安全防范体系,按照群防群治的方针,重视和支持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开展的监督检查活动,加强对校园内及学校附近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禁止不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物品进入学校,杜绝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凡因渎职失职、监管不到位、责任不落实而导致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各校都要根据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都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坚决杜绝碍于面子讲人情、查处不疼不痒、责任追究不了了之甚至包庇等现象的发生。
七、发生学校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各校必须按要求立即向市疾病控制部门报告,并及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隐瞒实情不上报者,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