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暑假即将结束,为切实做好秋学期开学工作,现就新学期开学前后的主要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新学期开学时间安排
1.8月24~25日,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暑期培训班;
2.8月28日,教师报到,安排布置新学期工作;
3.8月29~30日,教师集中学习、备课,组织教研活动;
4.8月31日,学生报到注册;
5.9月1日,新学期正式上课。
二、新学期开学工作要求
1.集中力量,全面提升创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必须进一步明确既定的2008年度全市教育工作目标任务、认真总结回顾上半年围绕“创建”所做的各项工作。规划2008年创建省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省优质中小学、省优质幼儿园、省绿色学校、省社区教育实验县(市、区)、省社区教育培训学院等重点工作,必须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认真对照理解评估细则,切实抓好创建工作的过程管理,做到凝聚力量,创新举措,有效提升2008年各类创建工作的内涵品质。
2.拓宽工作思路,拟订工作计划
各校要根据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目标任务,认真拟定下半年学校的德育、教学、教研等工作计划。各校要以新课程理念为指导,以实施有效教学、发展学生的整体素质为目标,以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为抓手,精心安排好教育教学常规活动、校本教研与培训、教育科研、群团活动等工作。德育教育工作计划要注意突出九月份“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内容和措施,要在创新形式、创建特色方面予以深入研究。教学计划要具体、科学、规范并富有新意,学校各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也要制订具体的活动计划。同时,要认真制订校本培训计划,切实做好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
3.坚持依法治教,切实规范教育教学行为。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精神,全面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减负”的十项规定。
一是要严格执行“常州市2008~2009学年度中小学课程(教学)计划”精神,做到不随意增减课程门类、难度和课时,不擅自增加周活动总量,不使用明暗两套课表。日课表等“三表”必须张贴上墙,对外公示,接受监督。
二是要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小学生在校活动时间每天不超过6小时,初中生在校活动时间每天不超过7.5小时。义务教育阶段不得组织整班学生夜自习,对寄宿生必须组织有序、合理、规范的自主性学习活动。
三是要严格控制学生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必须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各年级书面家庭作业必须控制在1.5小时以内,要积极倡导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分层次布置作业。要保证小学生每天有9小时以上、初中生有9小时的睡眠时间。
四是要严格学生用书管理。不得擅自统一组织购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之外的学生用书,不得擅自向学生推荐各类教辅材料和专题教育读本。
五是要严禁利用假期补课。除初三年级在学生自愿且不收费的前提下,可利用周六上午时间补习外,义务教育阶段的其他年级均不得在节假日(含双休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六是要进一步端正教育思想,确立符合新时代要求的人才观、教育观、政绩观。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严禁违规办班,同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控制班容量。要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小学每学期只举行期末一次考试,初中只举行期中、期末考试。严格禁止按考试成绩排列名次。
4.全方位准备,确保开学工作正常稳定。
⑴要认真组织教师在开学前的学习、培训和集体备课等活动。要认真组织好各学科的教研活动,保证教师的备课时间,开学前每位教师必须备足2周以上的课。要认真上好开学第一天的第一节课,要保证第一节课就能够按照课表要求正常上课。
⑵要完善德育工作网络、教学及教研组织网络,健全管理机构,充实管理人员,尤其要重视配优配强教育科研管理人员和后勤保障管理人员,以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条不紊。
⑶要认真召开班主任会、教研组长会、备课组长会等会议,落实好各个层面的工作。要高度重视班集体建设,充分发挥团队组织及学生会的积极作用,使学校工作从第一天起就能够步入正轨。
⑷要加强对学校体育场馆、图书阅览室、实验室、微机室及其他教学活动场所的整修、维护,做到整洁、安全、功能齐全,保障开学后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⑸要强化安全措施,确保学校整体工作万无一失。要高度重视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安全教育,明确安全责任。要对学校中巴车接送学生、师生宿舍、食堂食品、医务室药品、实验用品等进行长效安全管理。
⑹要认真组织好开学典礼活动。做到有活动方案,并且上校园网,有对师生的具体要求,真正通过开学典礼活动,对师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所有学校新学期开学典礼活动方案一律于8月31日前送交至教育科(4),市局将组织专项评比活动。开学后一周内各校要举行学生暑期活动汇报交流或成果展示活动,并给予有效的评价,以激励师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⑺要扎实推进课程改革。充分发挥课程改革在转变课程功能,改进学习方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全面实施新课程,建立起稳定规范的教育教学秩序。各普通高中要主动总结与评价2008年高考情况,重新审视与研究新高考方案,始终高举素质教育大旗,致力于课堂教学的改革和管理,致力于学校文化的建设和校园精神的培植,真正为2009年高考奠定扎实有效的基础。要继续抓好校本培训和专业引领工作,抓实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⑻要切实做好新市民子女、贫困学生入学工作。各学校要按照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常州市适龄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的通知》(常政发〔2004〕20号)精神,按照划区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积极吸纳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履行公办学校职责,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外来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对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各校要摸清情况,尽最大可能做好帮困助学工作。
⑼要认真提高学籍管理水平。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规定的学习,推行学籍管理软件的使用,根据学籍管理建档要求,做好学籍管理档案归类工作,认真执行普通中小学学生学籍卡管理要求。无论民办学校或公办学校均不得违反招生政策自由招生,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招生的均不能取得学籍。各学校必须严格遵守学籍管理规范中关于转学、休学、借读等方面的规定,及时健全和完善学籍管理手续、台账资料。各类学校均不得招收旁听生。
⑽要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认真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任何学校都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必须坚持“见文收费,收费有据”的原则。
⑾要认真开展高一新生的军训活动,重视拓展活动内容,强化安全管理,提高活动实效。
⑿要认真组织开学工作的督查视导工作,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对于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情况调研的深度与广度,增强服务意识,增强工作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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