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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2007-2008学年度第二学期结束及暑期工作意见
索引号 014138844/2008-00013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教育、科技 教育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教字〔2008〕56号 发布机构 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08-06-02 公开日期 2008-06-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2007-2008学年度第二学期结束及暑期工作意见
 
2007-2008学年度第二学期结束及暑期工作意见
坛教字〔2008〕56号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积极营造青少年健康向上的成长环境,让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充实”的暑假,现就本学期结束及暑期主要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学期结束工作
     1.复习、考试工作

      各校要高度重视复习阶段的教学管理,切实制定复习计划,严格控制教学时间、学生在校时间和作业量,确保文体活动的正常开展。教师在组织课堂教学时,应积极引导学生加强对基础知识、技能和方法的概括,组织学生围绕核心概念和重要思想方法展开深入探究,促进学生建立完整、合理的知识结构,形成良好的学习、复习方法。教师应切实改进复习课的教学方法,给予学生更多的自主复习的空间,针对不同学生的实际,开展分层次教学活动,精心设计学生练习题,努力提高复习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各校要认真组织好考试过程中的考务、试卷分发和保密工作。凡采用研训中心参考试卷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科目顺序进行考试。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间不得组织联考,不得统计各校的平均成绩。要切实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对监考不认真的老师和考试有舞弊行为的学生要进行教育和处理。考试过后,要组织教师做好阅卷工作和试卷分析工作,对反映出来的教与学的问题,研究改进措施,并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备查。
     要认真贯彻《金坛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监控与评价方案》精神,对小学毕业年级考试科目和初中毕业年级中考科目进行全面质量监测。

      2.学生思想品德评定工作
    中小学生操行等第每学期评定一次。高中根据《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苏教基〔2008〕30号),初中根据《常州市教育局关于2007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小学根据《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学生本人小结、集体评议的基础上,由教师(包括班主任和其他任课老师)评定(含校外表现),经学校教导处审定后记入学生成长记录册、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单和登记表。评语要客观、准确、扼要,以肯定、表扬、鼓励为主,如实反映学生的品行,并针对存在缺点诚恳地提出改进意见或希望。中学生操行等第分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类,小学生不评定等第,以描述性评语为主。市教育局将对各校学生评语评定情况进行专项调研。初中毕业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电子稿)按要求在6月2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教育科冯振萍同志处  jtjykfzhp@163.com)。
     初中毕业生的成长记录袋及综合素质评价表等将由学生开学报到时带入高一级学校。
     本学期实际教育教学时间为:小学、初中93天,高中102天。
     3.学生毕业离校工作
     各校要把学生毕业工作作为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爱校教育和校本资源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精心组织毕业典礼,并将相关活动信息加入学校网站。要组织开展初、高中毕业生座谈会、举行评校、评教活动,及时了解毕业生对学校教育、教学、师德、学校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书面材料。
     4.代办费结算工作
     各校要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学生代办费的结算工作。义务教育阶段作业本费等按规定多退少不补,高中阶段学校的代办费按实结算,代办费的支出清单须报计财部门审核后向学生家长公示。同时上报2份结算清单(教育局、物价局各一份)。各校一律不得预收下学期的学费、代办费。
      5.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聘用、评先和教师交流工作
     各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07 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教职工学年度考核,要侧重对教职工职业道德的考核,把考核与加强行风建设、树立教育良好形象紧密联系起来;要强化过程管理,严格操作程序,重视平时考核;要通过多元化评价手段,客观公正地认定考核等次;要依据考核结果按规定办理聘用合同的续订、终止、变更手续;要按照市教育局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上报工作;要及时完善充实教师专业成长电子档案内容;要认真做好城乡教师对口交流工作;规范同一层面教师流动,农村教师按有关文件精神向市区流动;积极做好毕业生“双选”工作。

      6.推进校务公开,开好民主生活会
     学期结束前,要根据《关于实行校务公开、加强学校民主管理的意见》的要求,采用适当方式将要求公开的有关内容在校内公布,并认真做好教职工意见的反馈工作,进一步完善学校民主管理制度。在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各校领导班子要认真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关于暑假活动
     1.把暑假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1)各校要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部委《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精神,切实加强暑期安全工作。各校在学期结束前要安排学生会议,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教育学生遵纪守法,注意安全,谨慎交友,告别“三室一厅”和网吧;要宣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传染病防治法》,增强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要集中对学生进行一次禁毒、禁赌和预防艾滋病的教育。对个别品行较差的学生要个别谈话、重点帮教。班主任老师对这些同学要重点关心,假期中要经常与他们联系,了解他们的表现,并适时进行指导和帮助。学校要对暑期学生的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提出明确要求,学校和班级组织的学生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常教人〔2001〕字第1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工作,重申严格学校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安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落实安全责任制,组织活动的领导和教师应切实负起监护责任。学生自发的集体活动必须取得家长同意,并有必要的安全措施。
    (2)切实加强暑期维修项目和在建工程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管理有关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和工程安全。各校要进一步加强校舍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对有安全隐患的校舍、设施设备要及时进行维修、加固,严防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的事故发生。已经联网的学校要进行一次网络安全检查,防止保密资料在网上泄密,对向学生开放的上网设备要设定好安全系数,通过技术防范,使学生免受不良网站和信息的影响。
    (3)暑期中各校要坚持昼夜值班制度,每班应不少于2名教师,学校领导要带头值班。对值班人员要加强责任心教育,值班期间,既要守好电话,保证与上级部门联系畅通,又要进行校内巡查,特别对存放贵重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药品场所要重点保卫。对防盗设备薄弱部位要增加设施,确保学校财产安全无损。发现情况应及时向当地派出所或“110”报案,并及时向学校领导和上级部门汇报。实行物业管理的单位,要对物业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资质检查,以防发生意外。
    各单位暑假值班表一律于7月1日前用电子邮件报送市教育局办公室,市教育局将组织力量对各校暑期值班情况进行抽查。
    2.落实“减负”规定,确保学生以休息为主

      (1)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精神,充分认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的重要性,充分认识违背教育教学规律、违规补课的危害性,充分认识坚决制止节假日违规补课的紧迫性,从维护教育大局稳定的高度增强抵制违规补课等错误行为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全面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减负”的十项规定。暑假期间,除高三年级可按市教育局规定适当补习外,其他年级一律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生上课、补课,不得借“夏令营”、“兴趣小组”、“暑期社会实践”、“军训”等活动之名搞违规补课,不得强迫学生“回校自习”。市教育局将向社会公布暑假起讫时间和“减负”举报电话,同时将国家和省、市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制止违规补课及严禁乱收费的规定向学生和家长进行宣传。市教育局将组织专门人员对各校落实“减负”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凡发现违规者,或经群众举报查实者,除予以通报批评、限期纠正外,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暑假期间,所有学校不得以租赁形式为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提供办班场所。

      (2)严格控制暑假作业量。中学非毕业年级除完成按有关规定布置的暑假作业外,不得再另行布置书面作业。毕业年级布置的暑假作业也必须适量,要确保学生有足够的休息时间。

      3.精心组织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学生暑期生活

      (1)广泛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

  今年是改革开放三十周年,8月份第二十九届奥运会又将在北京举行,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爱国热情,深刻感受家乡和祖国的巨变,树立为祖国、为人民的远大志向和良好的品德,根据中央文明办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教育活动要求,市教育局暑期将在全市中小学开展“迎奥运,树新风,我行动”、“美德少年阳光行动”、“与书同行”等主题教育活动。各校要结合实际,按照“区域引领、以校为主、多元选择、力求实效”的原则,加强对暑期学生活动的研究、设计和管理。各校要认真制订活动计划,各项活动要有专人负责,同时要注重活动实效,力戒形式主义。暑期结束后,各校要做好总结表彰工作。各校要于放假前和开学第一周分别将暑期活动计划和总结上报市教育局教育科。

      (2)学校应切实发挥图书馆、网络教室、实验室、体育场(馆)等教育场地、设施的功能,定期向学生开放(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全天候开放),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让学生在假期能阅读优秀书籍,以提高他们的人文素养;鼓励学生到实验室做实验,以增强他们的动手能力,激发学生探索科学奥秘的兴趣;组织学生开展有益的体育活动,培养他们不怕吃苦,勇于进取的精神。

      (3)学校要以班或团支部为单位,在学生中普遍开展读好书活动。各校图书馆要组织筛选一批优秀书目,向学生推荐,要重点加强对传统文化和民族精神、科普知识和科学精神的学习,组织学生开展读书交流活动;组织学生准备参加全省“金钥匙”科普竞赛和小发明、小创造、小制作活动;组织学生观看优秀影片,开展影评等多种活动。

      (4)学校可以在暑期组织开展有关夏令营活动,特别要组织好初一新生、高一新生夏令营活动,着重加强对他们的入学教育,使他们能较好地适应新的学习环境和学习生活。开学前,应组织对部分学生干部进行培训。

      4.深入推进学校文化建设,全力提升学校主动发展水平

      各校要确立特色学校理念,进一步强化学校观念文化、制度文化、课程文化及管理文化等建设,努力构建和谐民主的干群、师生关系,积极打造富有本校特色的办学模式,切实增强学校的核心竞争力和发展持续力。

  各校要全面推进学校主动发展工程,要在总结办学经验的过程中,挖掘亮点,反思不足,创造性的进行第二轮学校主动发展规划的实施,进一步深化我市学校主动发展的特色和成果。

      5.切实做好新市民子女、贫困学生入学工作。各学校要按照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常州市适龄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的通知》(常政发〔2004〕20号)精神,积极吸纳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履行公办学校职责,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外来流动人口子女就读,或收取“赞助费”和“择校费”。对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各校要摸清情况,按照有关帮困助学办法指导他们提出申请,争取帮困助学办的资助。对四川灾区需来我市就读的学生,需做好安置工作,做到周密安排,妥善安置。

      6.提高学籍管理水平,严格控制辍学。各校要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规范的学习,熟悉学籍管理软件的使用,根据学籍管理建档要求,做好学籍管理档案归类工作。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不得出现流生,学生非正常缺课应及时上报。无论民办学校或公办学校均不得违反招生政策自由招生,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招生均不能取得学籍。学校应遵守学生管理规范中关于转学的规定,及时为本施教区学生办好转学手续,不得招收旁听生。

      三、关于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1.积极做好学生评价改革。市教育局和各初中学校要认真总结2008年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交流和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和“学生成长记录袋”,为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提供经验。

      2.各校要统筹协调、支持督促教职员工参加各种有益的培训、进修、教研活动,认真组织校本培训,组织教师踊跃报考教育硕士,积极参加新课程培训、骨干教师培训等继续教育项目。要鼓励教师休养之余,注意加强学习,争做学习型个人,并认真备好两周新课。

      3.积极推进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各校要利用暑假期间认真总结和反思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经验与得失,落实市教育局《关于推进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的意见》精神,制定好新学期本校开展校本教研、校本培训的具体工作计划,并思考新学期推进课改的工作思路。

      4.学校领导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利用假期认真总结工作,思考下学期的工作思路。下学期工作思路中应突出:①学校实施三年发展规划的策略;②实施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具体措施;③改进和加强德育,提高德育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具体措施;④加强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各单位2007-2008年度第二学期工作总结和下学期工作计划,请分别于7月1日和8月2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办公室。

      四、本学期结束前工作及下学期开学工作时间安排

      1.本学期结束前的时间安排(非毕业年级)

      6月13日前,中小学新课结束;中学考查科目考查结束;

      6月16日—20日,小学考查科目考查结束;

      6月16日-24日,中小学考试科目期终复习;
  6月18日—20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6月21日,小学毕业考试;
  6月23日,初二生物、地理结业考试;

      6月25日-27日,初中期末考试;
  6月26日-27日,小学期末考试;
  7月1日,小学、初中暑假开始;

      7月6日—9日,高中期末考试;

      7月13日,普通高中暑假开始。

      2.新学期开学的时间安排(以局正式文件为准)
   8月28日,教师报到,安排新学期工作;
   8月29日、30日,教师教研活动;
   8月31日,学生报到注册;
   9月1日,新学期正式开学。

    二○○八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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