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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薛埠百花东路商住楼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的批复
索引号 014138828/2008-00108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体裁分类 批复 组配分类 其他 发改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价房[2008]144号 发布机构 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08-12-30 公开日期 2009-02-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薛埠百花东路商住楼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的批复
 
关于薛埠百花东路商住楼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的批复
坛价房[2008]144号
    你公司《关于薛埠百花东路商住楼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的报批申请》及相关申报材料悉。根据《金坛市商品房价格行为规则》,经审核,由你公司开发建设的薛埠百花东路商住楼住宅商品房销售价基准价格核定如下:
     一、薛埠百花东路商住楼住宅商品房为砖混结构,位于直溪镇,建筑面积为1874.81平方米,销售基准价格为每平方米1080元。
     二、上述价格已含以下项目:
进户门、有线电视工程配套费,以及公益性公建设施费用的分摊。
     三、你公司对各户的具体销售价格,可在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住宅销售基准价格基础上最高不超过8%幅度并加(减)住宅差价计算确定,并报我局备案。
    四、你公司应按照《金坛市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挂牌公示商品房住宅销售价格。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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