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价格部门紧紧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继续以“服务发展、关爱民生、促进和谐”为主题,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国家价格调控措施,切实加强价格管理,深入开展清费治乱,强化价格监督检查,增强价格服务意识,扎实推进“和谐物价”建设,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认真落实价格调控措施,努力保持市场基本稳定
一是贯彻落实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对部分商品及服务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将市场销量较大、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统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公和石油液化气站、金谷肉食品分公司三家单位作为调价备案单位,对其销售的成品粮、食用植物油、猪肉、鸡蛋、牛奶、液化石油气实行目录商品调价备案制度,实施临时价格干预。
二是开展市场价格督查。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后,及时制定《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由检查局负责对调价备案单位进行不间断巡查,安排专人值守12358价格举报电话,随时受理消费者的各类价格举报和咨询,严禁未经备案擅自涨价以及备案时提供虚假成本资料变相提高涨价幅度的价格违法行为,努力抑制不合理涨价,确保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
三是持之以恒地做好市场价格监测工作。在抓好常规价格监测,搞好月度、季度监测的同时,重点加强粮油、肉禽蛋、奶粉等农副产品市场价格专题监测,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为上级部门经济和价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以解决民生价格问题为重点,加强价费管理
1、强化成品油价格管理。今年5月份,对我市成品油销售、价格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题督查,并发放《关于加强成品油价格管理规范价格行为提醒函》,有效规范了成品油销售企业的价格行为;6月20日、9月19日两次调整成品油价格,及时督促各成品油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成品油价格政策,维护成品油市场价格稳定,防止成品油价格上涨带来的连锁反应。
2、落实稳定商品住宅价格政策。一是根据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商品住宅价格管理的工作意见精神,完善商品房销售“一价清”制度,将代收规费和代办费用统一纳入房价之中,以一个价格与购房者结算,使商品住房价格“一套一标”规范于开盘之前,贯穿于销售始终,切实稳定房价,维护购房者利益。二是加强普通商品房价格审核,全年共审核普通商品房58万M2,平均销售基准价格为2892元/ M2。三是调整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由现行的1290元/ M2调整为1490元/ M2。四是继续对新开工的住宅小区物业收费实行招投标管理,从紧核定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五是分别调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和自来水户表改造收费标准。
3、加强教育收费监管。一是及时贯彻省市教育收费政策,审定出台了春秋学期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标准和高中阶段代办费标准,核定华罗庚实验高中、金沙高级中学2008年高一新生学费标准。二是进一步明确和强调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课本费政策,会同市教育局研究明确全市中小学兴趣培训班收费政策及相关规定,进一步遏制各学校、幼儿园借培训办班之名,随意收取兴趣班费用等乱收费现象。三是开学之初,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对部分学校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纠正违规收费行为。
4、推进医药价格管理。一是组织2006年推出的10个“单病种”限价项目政策执行情况的督查,逐步向镇卫生院延伸,并做好调查与测算工作。二是及时贯彻落实国家、省降价药品政策,继续对医疗机构药价实行最高限价和差率双控管理办法,切实降低药价水平,减轻病人负担。三是按照新的医疗收费目录和标准,巩固和完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住院和门诊收费“一日清单”制度,进一步提高医疗收费透明度。
(三)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强化涉企收费管理
1、推进软环境建设。一是根据《2008年金坛市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意见》和《考核办法》,制定《市物价局2008年软环境建设工作意见》,明确了2008年软环境建设的工作重点,并分解落实到各科室。二是两次编发《金坛市涉企主要收费手册》,强化“收费一卡制”的落实,完善收费公示制度,切实做到收费必公示、不公示不收费、收费必登记,开展收费公示和涉企降低取消收费项目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切实优化价费环境,维护企业权益。三是从严审核涉企培训收费标准,建立涉企培训动态跟踪制度,严禁乱办班、乱收费。四贯彻落实省政府苏政发[2008]78号文件精神,共变更《收费许可证》34份、注销《收费许可证》6份,涉及我市的25项取消项目已全部落实到位,可减轻企业负担6000多万元。常州市督查组对我市及时贯彻78号文件精神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五是贯彻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收费减免政策,全年共减免登记类、管理类收费105.73万元,受惠人数达7605人次。六是开展游览景点门票价格整顿规范。对符合免费开放条件的华罗庚公园、段玉裁纪念馆、金坛博物馆、华罗庚纪念馆等参观点全部免费开放。对全市8家旅游景点发放相关文件、告知,要求在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门票价格减免、优惠范围和标准,并会同旅游主管部门对旅行社等团购门票优惠率或最高限价作出规范,规定不超过门票价格的20%。对非依托国家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由商业性投资兴建的金奥鳄鱼馆、盛天生态观光园、久红生态观光园,实行市场调节价。
2、抓好一年一度的收费年检。年检中对每个收费单位做到“四个弄清”,一是弄清是否有自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二是弄清取消或降低的收费项目或标准是否仍在收取或变换手段收取;三是弄清是否存在只收费不服务或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行为;四是弄清是否使用财政统一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同时,做到“三个突出”,即突出主要收费部门、重点收费项目和中介服务收费。共年检23个部门,329个收费单位,计注销收费许可证1份,变更收费许可证5份,可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293万元。
(四)围绕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价格管理
1、建立健全农村价格监督服务网络。根据常州市和我市有关通知精神,在8个镇(区)设立“价格监督服务站”,在157个行政村配备义务价格监督员345名;在22家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设立“价格监督服务点”,配备价格联络员,从而形成了覆盖全市农村,市、镇、村三级价格监督服务网络,为农村价格工作奠定了扎实的组织基础。同时,要求各镇(区)、各单位按照“六有”标准,把主要工作职责和价格监督服务网络在醒目位置公示上墙。
2、加强涉农价费监管。一是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清理整顿。主要包括国家和省市近几年来出台的有关取消、降低和减免的涉农价格和收费;涉及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国家行政机关收费、公共事业性收费;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涉及农民的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政策;国家给予农民的各项优惠政策。二是巩固涉农收费公示“千村工程”,重新确定涉农收费公示内容,做好公示栏的维护和内容更新。三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全力维护化肥市场价格秩序的通知》和省、常州市有关文件精神,向全市150多家化肥生产经营者发出《严格执行化肥价格政策提醒函》。四是继续深入开展“涉农收费规范化镇”创建活动,在加强领导、整体推进、确保实效上下功夫。
3、强化农产品成本调查、汇总和监测、信息发布工作。通过开展夏粮生产与收购、春茧成本与收益、农资市场价格、粳稻成本与收益和农户存售等专题调查,及时了解农民的种植意向、种粮收益、成本支出等情况;通过编发《为农服务价格信息》,引导农民合理种植,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帮助农民增产增收。同时,在巩固10个“价格服务进农户”联系点的基础上,又在指前镇东浦村、直溪镇天湖村设立了2个“为农价格服务中心”,畅通与农民群众的沟通和联系。
(五)以稳定价格为目的,扎实开展价格监督检查
1、深入开展市场价格秩序规范整治工作。一是强化节日市场价格监管。重点围绕春运价格、降价药品价格、商业零售、农贸市场、旅游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节日市场价格展开全面检查,对违规行为通过现场教育、发放《政策提醒函》、《整改通知书》,并辅以回访督查手段,较好地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二是开展专项检查。先后开展惠农价格和收费、农资价格、教育收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等专项检查,并配合常州市物价局价格检查局开展电信资费专项检查。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29起,实现经济制裁62.38万元,其中:上交财政48.47万元,退还用户和消费者13.91万元。三是加强救灾物资价格检查。会同常州市物价局价格检查局对华乐旅游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抗震救灾帐篷价格执行情况进行了督查,确保按质按价,以实际行动支援灾区人民。
2、做好价格维权工作。突出两会、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期间举报值守,坚持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对群众价格咨询、举报,做到及时受理、及时查处、及时答复。全年共受理各类价格举报18件,实现经济制裁10.79万元,其中:退还消费者7.68万元。
3、推进价格诚信建设。一是在认真总结2006-2007年度价格诚信工作所取得成绩的基础上,授予大统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等12家为2006-2007年度“价格诚信单位”称号,并对我市5家申报“江苏省价格诚信单位”的企事业单位进行了初步考评和工作指导,其中:江苏省华罗庚中学、金坛市天润商贸有限公司华润商业大厦、金坛市金店有限公司、金坛大统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被省物价局授予“2007-2008年度江苏省价格诚信单位”。二是结合“3·15消费维权日”、“110宣传周”和《价格法》颁布实施十周年纪念活动,开展宣传、服务、规范三方面的价格维权活动,现场接受群众的价格咨询和投拆。三是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创建活动,继续对市场明码标价实行A、B、C“等级”管理,及时纠正不规范的标价行为,我市横街被授予名为“百城万店无假货”常州市级示范街,大统华购物中心、第一百货商店、华润商业大厦、海尔专卖店、百易数码金坛店、精益眼镜店被授予为“百城万店无假货”常州市级示范店。
(六)着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升部门形象
1、扎实推进价格鉴证(认证)工作。一是随着新《条例》的颁布实施,坚持以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大众为宗旨,调整工作重点,规范价格鉴证(认证)行为,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切实抓好“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评估报告制作,加强档案管理和内部管理,并顺利通过江苏省价格认证中心的考核验收,并被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授予“2005-2008年度价格认证机构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称号。三是加强与法院、司法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在巩固涉案物品价格评估的基础上,不断拓展社会委托评估业务。全年共完成各类价格鉴证(认证)3766件,评估总额达16.84亿多元。
2、加强价格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共编发《金坛物价》71期,报送政务信息177条,被各类政务信息刊物、新闻媒体录用稿件140篇次;编发《金坛价格信息》24期。扎实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在金坛电台开办“价格之声”专栏并走进直播室,就居民关心的当前市场价格、教育、医疗收费和商品房价格等等问题进行宣传解释。所有这些,对于宣传物价、推介物价,提高价格部门社会形象和群众满意度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七)围绕提高整体素质,加强队伍建设
1、强化管理,在创新工作机制上求突破。不断创新和完善工作机制,继续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政务公开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责任追究制、执法责任制、效能投诉制和评议考评制等八项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用机制约束人的科学管理格局。按照“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的要求,制定“改进作风、创优服务”行动方案,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为主线,围绕“建一流队伍,倡一流服务,树一流形象,创一流业绩”的工作目标,以服务质量、管理规范、执法水平、行政效率为主要内容,强化管理抓队伍,严格执法树形象,务实高效抓作风,细化措施抓落实,实现了“五个好”,即:制度建设好,公开公示好,优质服务好,依法办事好,工作实绩好,机关效能得到进一步优化。
2、围绕文明创建,突出构建和谐机关。以“讲文明,树形象,促和谐”为主线,以争创“江苏省文明行业”为目标,以“文明科室、文明职工标兵”为抓手,持之以恒抓创建,巩固提高创特色,达到抓文明创建,增工作效能,促单位和谐的目的。立足四个结合,即将创建工作与履行价格职能相结合,以促进发展塑造文明;将创建工作与开展价格服务相结合,以优质服务传递文明;将创建工作与推进价格维权相结合,以文明执法展示文明;将创建工作与党建工作相结合,以优化党风彰显文明。
3、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分别下达了局机关、镇(区)物价工作考核目标,进一步量化、细化指标,增加可操作性,并与各职能科室负责人签订了责任状。结合上年度考核目标,对2007年各镇(区)物价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与评比,对1个“涉农收费规范化镇”和3个农村物价工作先进镇进行了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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