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政府部门 > 发改局 > 业务工作 > 内容
 
信息名称 关于调整民用管道燃气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828/2008-00104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发改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价管[2008]135号 发布机构 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08-11-20 公开日期 2009-02-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调整民用管道燃气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民用管道燃气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坛价管[2008]135号
      鉴于近几年来管道燃气工程安装人工费、材料费等大幅上涨的实际情况,为规范管道燃气延伸服务收费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常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民用管道燃气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常价房[2008]2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调整民用管道燃气延伸服务收费标准,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民用管道燃气延伸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二、你公司在为用户提供服务前,应事先向用户告知有关服务项目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不得违反规定乱收费、多收费,加重用户负担,也不得违反用户意愿强制提供燃气设施、材料及零配件等商品。
      三、你公司应自觉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在各营业点收费窗口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消费者的监督。
      四、本通知自文到之日起执行。
      附件:金坛市民用管道燃气延伸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金坛市民用管道燃气延伸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服  务  内  容
1、燃气用户证工本费
5元/户
燃气用户证及燃气安全用户常识
2、燃气安装费
170元/户
办手续、测估、带气接通、镀锌管安装、螺纹阀安装、表具接口安装、灶具安装、验收、点火通气
3、燃气改装费
170元/户·次
办手续、测估、原表灶镀锌管等拆除、阀拆除、新的镀锌管、阀门、表灶安装、验收、点火通气
4、燃气异地移装费
180元/户·次
办手续、测估、原表灶镀锌管等拆除、阀拆除、新址镀锌管、阀门、表灶安装、验收、点火通气
5、燃气表移位
170元/户·次
办手续、测估、原表灶镀锌管等拆除、阀拆除、新的镀锌管、阀门、表灶安装、验收、点火通气
6、燃气过户费
5元/户·次
 
7、上门服务费
20元/次
燃气表后燃气设施的维修和故障排除,包括检查、修理、试点火及人工费
8、民用燃气表校验费
25元/只
用户要求校验而校验结果正常的,由用户交纳此项费用,经校验确系不正常的,不得收费
9、燃气户内设施拆除费
85元/户
拆除灶、表、表后镀锌管、阀门、立管等户内设施(向拆迁公司收取,零星用户可参照此标准)
10、燃气淋浴安装费
双方协商确定
 
  注:上述各项服务的收费标准,均已包含辅助材料费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