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政府部门 > 发改局 > 业务工作 > 内容
 
信息名称 关于调整民用爆破器材配送服务价格的批复
索引号 014138828/2008-00097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体裁分类 批复 组配分类 其他 发改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价管[2008]123号 发布机构 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08-10-13 公开日期 2008-11-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调整民用爆破器材配送服务价格的批复
 
关于调整民用爆破器材配送服务价格的批复
坛价管[2008]123号
    你公司《关于要求调整民爆器材配送服务价格的请示》悉。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民用爆破器材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工[2003]190号)精神,考虑到近年来油价大幅度上涨及员工工资、社会保障、配送设备设施等费用增加因素,结合我市配送实际情况,现批复如下:
    安达民用爆破器材公司为用户提供代购、代运输等服务,将民爆产品配送到各用户单位,配送服务含税中准价为:炸药类每吨280元;导火索每万米280元;雷管类每万发280元。允许配送单位根据配送数量多少、路途远近等实际情况实行浮动价格,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
    上述价格自文到之日起执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