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农作物种子价格监管要求和《江苏省主要农作物种子价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金坛实际,制定我市种子公司2008年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之外自采秋播麦种销售指导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扬麦11号、扬麦15号、扬辐麦2号等普通品种零售基准价格每公斤4.20元,允许上浮5%;
二、上述品种的批发价格由经营企业按零售价格倒扣不低于10%的差率确定。
三、各种子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格,自觉规范种子经营中的价格行为,在销售场所明码标价。外销种子超差率部分,纳入种子风险金,用于弥补转商差价和受灾损失。
四、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各类种子经营企业及代理商在本市种子销售价格的监管,搞好同品种毗邻地区的价格衔接,以确保秋播种子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
五、在本次麦种销售结束后,市种子公司要将具体销售情况报市物价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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