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公司《关于调整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收费标准的请示》及相关申报材料悉。鉴于近年来材料及人工费用较快增长,户表改造成本逐年提高,经调查测算,企业确难以为继。为推进我市自来水户表改造进程,经研究,并参照周边市(区)户表改造标准,决定对自来水户表改造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基准价为每户750元,企业可结合市场行情和施工条件,以中准价为基础上下浮动,最高上浮10%幅度,对贫困家庭实施户表改造,下浮幅度不限。
改造范围、实施办法仍按金坛市物价局、建设局、房改办坛建发[2001]第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凡由你公司供水的其它用户(含平房、散户及市郊农村用户)的户表改造,由双方协商,按规定编制预算,报我局备案。
新标准自二○○八年九月二十二日执行。
此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