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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调整自来水户表改造费用标准的批复
索引号 014138828/2008-00089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体裁分类 批复 组配分类 其他 发改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价管[2008]113号 发布机构 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08-09-22 公开日期 2008-11-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调整自来水户表改造费用标准的批复
 
关于调整自来水户表改造费用标准的批复
坛价管[2008]113号
     你公司《关于调整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收费标准的请示》及相关申报材料悉。鉴于近年来材料及人工费用较快增长,户表改造成本逐年提高,经调查测算,企业确难以为继。为推进我市自来水户表改造进程,经研究,并参照周边市(区)户表改造标准,决定对自来水户表改造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基准价为每户750元,企业可结合市场行情和施工条件,以中准价为基础上下浮动,最高上浮10%幅度,对贫困家庭实施户表改造,下浮幅度不限。
改造范围、实施办法仍按金坛市物价局、建设局、房改办坛建发[2001]第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凡由你公司供水的其它用户(含平房、散户及市郊农村用户)的户表改造,由双方协商,按规定编制预算,报我局备案。
    新标准自二○○八年九月二十二日执行。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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