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市2008年环保在行动各项工作的全面完成,切实改善我市环境质量,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生态环境攻坚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经研究制定2008年环保在行动活动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常州市委、金坛市委各项环保会议精神,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环保知识,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改善生态环境,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二、工作任务:
1、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以“西气东输”、“川气东送”等项目建设为契机,加快引入天然气等清洁、优质能源,合理调整煤、油、气、电的比例。积极开展蓄能发电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快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的编制和报批进度,推动我市能源结构由单一煤电向煤电、蓄电发电并举的方向发展。进一步做好“川气东送”项目地方老百姓拆迁补偿协调工作,确保项目在我市22公里长的管道建设顺利实施,如期完成1.2亿元投资计划。分管领导:韩雪琴。责任科室:投资科。责任人:王金照、徐水强、史裕刚。完成时间:全年。
2、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增长。按照国务院部署,认真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严把项目审批关,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新建项目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评估审查以及城市规划等规定和要求。实行项目前期会审制度。分管领导:韩雪琴。责任科室:投资科。责任人:王金照、徐水强、史裕刚、丁爱明。完成时间:全年。
3、充分履行河道长工作职责。督查通济南河及其流域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与通济南河流域相关镇组织制定水环境整治方案,协调各相关部门和镇及时解决水环境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确保通济南河水质达到功能目标。分管领导:赵国平、韩雪琴。责任科室:办公室。责任人:王晓莉、胡蓉。完成时间:全年。
三、工作举措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环保在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赵国平,副组长:韩雪琴、贺美华、宋罗粉、季明华,组员:王晓莉、王金照、储和平、卢建新、黄华、孟明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联络员:曹丽君。将开展生态环境攻坚年和环保在行动活动提到局党组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每月召开工作例会,分析现状、查找问题,总结经验,部署工作。按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电视台、电台、政府网站、《发展与改革》杂志等宣传载体,多形式、多方位、多层面宣传发改部门为加强环境攻坚和推动环境保护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宣传国家、关于项目审批标准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OO八年八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