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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美地·蓝庭5-8号普通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的批复
索引号 014138828/2008-00065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体裁分类 批复 组配分类 其他 发改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价房[2008]78号 发布机构 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08-07-03 公开日期 2008-08-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美地·蓝庭5-8号普通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的批复
 
关于美地·蓝庭5-8号普通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的批复
坛价房[2008]78号
   你公司《关于美地·蓝庭5-8号普通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的报批报告》及相关申报材料悉。根据《金坛市商品房价格行为规则》,经审核,由你公司开发建设的美地·蓝庭5-8号普通住宅商品房销售基准价格核定如下:
   一、美地·蓝庭5-8号普通住宅商品房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11389.4平方米,销售基准价格为每平方米2290元。
   二、上述价格已含以下项目:
   1、单元电子对讲门,入户金属门、管道燃气设施工程安装费,有线电视工程配套费等。
   2、居委会 、社区诊所、社区服务中心、文化中心、物业管理用房(含门卫)、供电开闭所、体育活动场地、公共停车位、人防设施等非营业性及公益性公建设施建设费用的分摊。
   三、你公司可按核定的销售基准价格在8%幅度内作适当浮动。各户具体销售价格,由你公司以销售基准价格加(减)住宅差价计算确定,并报我局备案。
   四、你公司应按照《金坛市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挂牌公示。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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