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登录个人中心
繁體版
无障碍
EN
智能问答
首 页
走进金坛
政务动态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数据发布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政府部门
>
发改局
>
业务工作
> 内容
信息名称
关于核定书香苑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828/2008-00063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发改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价费[2008]75号
发布机构
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08-06-30
公开日期
2008-08-12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核定书香苑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通知
关于核定书香苑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通知
坛价费[2008]75号
你公司《关于审核书香苑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申请》及相关申报材料悉。根据省《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经审核你公司开发建设的书香苑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为0.75元/平方米,根据实际情况在此价格基础上下浮8%执行,在公开招标价格确定后,报物价局备案,并做好公示工作。
此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