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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机动车尾气检测收费的批复
索引号 014138828/2008-00052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体裁分类 批复 组配分类 其他 发改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价费[2008]62号 发布机构 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08-05-27 公开日期 2008-08-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机动车尾气检测收费的批复
 
关于机动车尾气检测收费的批复
坛价费[2008]62号
   你公司《关于机动车尾气检测收费的申请》悉。根据《关于贯彻省物价局、环保厅、公安厅〈关于机动车尾气检测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常价费[2007]280号)文件的精神,经研究同意:
   一、轻型汽油车尾气采用稳态工况法检测的收费标准为60元/车次;
   二、中、重型汽油车采用双怠速法和柴油车采用不透光烟度法检测的收费标准为20元/车次。
   三、出租汽车凭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进行稳态工况法检测的,按核定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希做好明码标价工作,2008年6月1日起执行。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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