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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调整殡仪专用车运费的批复
索引号
014138828/2008-00048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体裁分类
批复
组配分类
行政事业收费
发改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价费[2008]59号
发布机构
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08-05-15
公开日期
2008-08-12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调整殡仪专用车运费的批复
关于调整殡仪专用车运费的批复
坛价费[2008]59号
你馆《关于调整殡仪专用车运费的申请》悉,为规范我市运尸市场,促进殡葬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常价服[2002]29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你馆殡仪专用车运费作如下调整:150元/次调为175元/次,200元/次调为225元/次,250元/次调为275元/次,服务地点范围依据坛价费[2002]9号文件不变。希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执行日期为200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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