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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调整殡仪专用车运费的批复
索引号 014138828/2008-00048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体裁分类 批复 组配分类 行政事业收费 发改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价费[2008]59号 发布机构 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08-05-15 公开日期 2008-08-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调整殡仪专用车运费的批复
 
关于调整殡仪专用车运费的批复
坛价费[2008]59号
   你馆《关于调整殡仪专用车运费的申请》悉,为规范我市运尸市场,促进殡葬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常价服[2002]29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你馆殡仪专用车运费作如下调整:150元/次调为175元/次,200元/次调为225元/次,250元/次调为275元/次,服务地点范围依据坛价费[2002]9号文件不变。希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执行日期为2008年5月15日。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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