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常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集中力量解决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精神,我局根据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坛综治办[2008]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积极组织、深入开展了社会矛盾纠纷、治安突出问题和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点工作
1、在企业改制审批上,着重排查企业改制方案是否符合国家改制政策规定,是否通过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的表决同意,是否得到劳动、工会等部门认可,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2、在重点项目推进上,着重排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矛盾,及时反映给相关部门。
3、在成品油市场管理上,充分发挥金坛市石油市场整顿领导办公室职能,会同消防、质检、公安部门加大全市加油站消防安全检查力度,排查消防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要求以及加油站的安全管理是否到位,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二、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确保排查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三项排查”工作小组,由赵国平局长任组长,韩雪琴、贺美华、翁生林、季明华、宋罗粉等副局长任副组长,王晓莉、卢建新、王金照、储和平、曹丽君为组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检查督导本局的“三项排查”工作,确保排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广泛动员全局人员参与。深入学习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深刻理解“三项排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开展“三项排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三项排查”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具体安排。
二OO八年四月三日
主题词:三项排查 实施意见
抄 送:综治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