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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授予指前镇2007年度“涉农收费规范化镇”称号的决定
索引号 014138828/2008-0001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决定 组配分类 其他 发改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价检[2008]32号 发布机构 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08-03-19 公开日期 2008-08-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授予指前镇2007年度“涉农收费规范化镇”称号的决定
 
关于授予指前镇2007年度“涉农收费规范化镇”称号的决定
坛价检[2008]32号
    根据市物价局《关于继续开展“涉农收费规范化镇”创建活动的意见》(坛价检[2007]68号)精神,按照自行申报的要求,对照创建标准,通过综合考核与评比,经研究,决定授予指前镇2007年度“涉农收费规范化镇”称号。
   希望该镇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其他各镇(区)要以先进为榜样,扎实开展好“涉农收费规范化镇”创建活动,努力为农民减负增收和新农村建设多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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