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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调整局领导分管工作挂钩联系点及工作协管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10X/2008-00038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安分局 机构概况
文件编号 坛公局〔2008〕159号 发布机构 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08-09-30 公开日期 2008-12-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调整局领导分管工作挂钩联系点及工作协管的通知
 
关于调整局领导分管工作挂钩联系点及工作协管的通知
坛公局〔2008〕159号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局领导分管工作、挂钩联系点及工作相互协管明确如下:

  张培忠同志:

  负责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人事工作;

  挂钩联系城东派出所。

  严月林同志:

  协管全面工作,分管思想政治工作、政工室、纪检、监(督)察、审计工作;

  挂钩联系金城(洮西)派出所。

  吴泉荣同志:

  分管国保、出入境、保安、武装押运工作;

  挂钩联系华城派出所。

  成明生同志:

  负责指挥中心工作,分管巡防和后勤保障中心工作,协管后勤工作;

  挂钩联系尧塘派出所、水北派出所。

  盛国明同志:

  分管网监、消防、科技强警工作;

  挂钩联系城西(白塔)派出所。

  王菊芳同志:

  分管经侦、法制工作;

  挂钩联系薛埠派出所、茅麓派出所、林区派出所。

  刘小平同志:

  分管治安、驻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工作;

  挂钩联系儒林派出所、水上派出所。

  冯罗金同志:

  分管刑侦工作;

  挂钩联系朱林派出所、西岗派出所。

  马建春同志:

  分管交巡警工作;

  挂钩联系直溪派出所、建昌派出所。

  赵  鹏同志:

  负责纪检、督察工作,协管思想政治工作,分管监管、武警、创建工作;

  挂钩联系指前派出所、社头派出所。

  为确保全局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局领导因特殊原因缺位时,局领导之间交叉协管,实行工作互补,即:

  张培忠同志与严月林同志交叉协管;

  吴泉荣同志与成明生同志交叉协管;

  盛国明同志与王菊芳同志交叉协管;

  刘小平同志与冯罗金同志交叉协管;

  马建春同志与赵  鹏同志交叉协管。

  特此通知。

  二○○八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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