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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明确总值班长职责、权限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10X/2008-00011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安分局 机构概况
文件编号 坛公局〔2008〕23号 发布机构 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08-02-29 公开日期 2008-08-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明确总值班长职责、权限的通知
 
关于明确总值班长职责、权限的通知
坛公局〔2008〕23号

   为了完善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公安指挥体系,强化市局指挥中心实战指挥职能和权威,根据省厅《关于全省公安机关全面实行指挥中心总值班长带班指挥制度的通知》、《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建立健全公安应急反应机制的工作意见》的要求,经市局党委研究决定,市局指挥中心实行总值班长带班指挥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值班长暂由下列3名同志担任:

   陈忠良、魏平、李兆庆

   二、总值班长任命条件及享受的待遇:

   1.由担任正股实职并享受副科以上人员担任,享受副科职单位正职同等局内政治、经济待遇(不含工资);

   2.总值班长实行轮岗制度。

   三、总值班长带班指挥期间具有下列职责:

   1.24小时在指挥中心带班,总值班长在带班期间对值班局长负责;

   2.负责组织、协调、处理当班的接处警事务;

   3.负责对一般警情的直接指挥、调度、处置;

   4.对重大警情按照预案规定指挥调度先期处置,并迅速向值班局领导汇报,视情向相关局长汇报,按照领导指示实施进一步指挥调度;

   5.负责配合全局中心工作、重大活动以及警卫任务等,督促、检查本单位具体任务的完成和落实情况;
    6.负责审核和签发当天的《金坛“110”快讯》,把好信息规范关;

   7.负责协调与各警种和部门的工作关系,确保接处警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总值班长带班指挥期间具有下列权限:

   1.指挥对各类警情的先期处置(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调动);

   2.先期处置指挥过程中调用各单位的警力、装备;

   3.对指令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和通报;

   4.决定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

   五、工作要求

   1.充分认识在指挥中心实行总值班长带班指挥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实行总值班长带班指挥制度,是公安机关健全实战指挥体系的客观要求,是加快建立公安应急反应机制的重要内容。实行指挥中心总值班长带班指挥制度,赋予总值班长相应的职责权限,有利于加强指挥调度工作,提高处置突发事件水平;有利于减少请示报告环节,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有利于完善实战指挥体系,提高各类警情的先期处置效率,在实战指挥中具有重要意义。

   2.指挥中心要建立完善总值班长带班指挥过程中应急指挥、请示报告、调度增援、救援联动等各项流程规范,保证日常指挥调度和应急指挥处置规范、准确、及时、有效。

   3.各警种、各单位接到指挥中心总值班长的指令后,要按照指令要求迅速调集警力、装备,及时赶赴指定地点,立即采取相关工作措施,及时反馈指令执行情况及相关工作情况。

   各单位接通知后,请认真贯彻执行,落实接处警工作的责任,真正做到接警及时、指令准确、出警迅速、处置得当、信息畅通。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八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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