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编委《关于规范市公安局机构设置有关问题的批复》,市局按照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对机构改革后部分调整或新设的单位印章进行了刻制,现予启用。因机构设置调整、撤并掉的原单位印章自然作废,并请将作废的印章交政治处。
特此通知。
附:部分单位启用的新印章模和作废印章模
二○○八年一月二十六日
部分单位启用的新印章模
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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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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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侦查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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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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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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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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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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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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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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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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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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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管理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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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处理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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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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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审核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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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序管理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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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塘交巡警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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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的印章模
110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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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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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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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案件
侦查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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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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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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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通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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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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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督察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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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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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审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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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务执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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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处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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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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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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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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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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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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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档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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