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报告
申 请 人 全 称:
|
|
产 品 名 称:
|
|
生 产 规 模
(公顷、万头、万羽、万只):
|
|
年 产 量(吨):
|
|
联 系 人:
|
|
联 系 电 话:
|
|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印制
说 明
1.本认证报告一个产品填写一份。
2.封面页和表1由省级承办机构填写,封面页的 “原证书编号”和“原证书起止日期”栏,首次申请认证的不填写,复查换证的须填写;表2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各专业认证分中心有关人员填写;表3上半部分由全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评审委员会专家填写。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和评审,应客观、公正地提出具体意见,做出明确的评审结论。不符合项应注明原由和依据。
3.生产规模应与产地认定证书确定的或认证时省级承办机构核准的规模一致,种植业、渔业类单位为公顷(菌类、蜂产品不填写);畜牧业类单位为万头、万羽、万只;年产量单位为吨。
4.认证报告的内容统一用钢笔或蓝黑色签字笔填写, 字迹整洁、用语规范准确、印章端正清晰。
5.认证报告格式可从www.aqsc.gov.cn网下载后用A4纸印制。
6.本认证报告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10-62191437 传真:010-62191434。
表1 省级承办机构初审意见
省级承办机构检查员审查意见:
检查员(签字):
年 月 日
|
省级承办机构负责人意见:
省级承办机构负责人(签字):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推荐专用章)
年 月 日
|
表2 专业审查意见
专业认证分中心检查员审查意见:
检查员(签字): 年 月 日
|
专业认证分中心负责人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字): (分中心印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