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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第78号、80号的答复
索引号 014139011/2008-0002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政策法规
文件编号 坛体字〔2008〕26号 发布机构 文化广电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08-06-12 公开日期 2008-07-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对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第78号、80号的答复
 
对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第78号、80号的答复
坛体字〔2008〕26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公共场所、社区体育设施建设,满足群众健身需求》及《改善社区体育活动场所、提高群众锻炼健身需求》的提案已收悉,我局党组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落实,对你们关心我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关心市民健康表示衷心的感谢,现针对你们提出的提案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加大了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的建设力度,特别是2006年实施的“百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的完成,极大地满足了农民对健身场地的需求。目前,城市社区场地设施不足就凸现出来了。为了满足社区居民的健身需求,我局拟制定《关于在全市实施社区居委会体育健身设施工程的意见》,根据意见要求,今年我局将以社区居委会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为重点,把健身场地建到居民身边,实现全市公共体育设施的覆盖延伸,为广大居民提供均等的体育健身服务,有效提高居民的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

  工程实施范围为金城镇、开发区15个社区居委会(已获体育设施项目资助的社区居委会除外),工程建设分为二档,投资渠道为在积极争取省市体育部门支持下,以地方政府、社会捐赠和受赠单位共同投入筹集资金,我局将在器材配置和引导资金上予以支持。

  我局下步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联合规划、建设等部门把社区居委会体育健身设施工程落到实处,根据《体育法》、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等规定,将城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严格执行新建、扩建、改建居民住宅小区配套体育健身设施的规定。同时要求各镇(区)建立目标责任制,精心规划,周密实施,确保社区体育健身设施工程按面积、按标准建设到位,争取2008年底大部分城区社区居委会建有体育健身设施工程,造福广大社区民众,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此复不知各位委员是否满意,再次感谢各位委员关心、支持我市的体育事业。

  签 发 人:吴 寅

  经 办 人:靳金方

  联系电话:0519—82826140

  金坛市体育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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