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完成全市开放型经济的各项年度指标,进一步促进各镇招商办、开发区招商局积极开展开放型经济的各项工作,现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内容:
(一)、基础工作:(40分)
1.工作台账(8分)。外商投资企业汇总台账及工业集中区外商投资企业台账、外商投资企业实际到帐外资台账、当年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台账、“五个一批”台账、外贸企业台账、企业基本信息台账。填报完整的得满分,有一项未填的扣1分。
2.情况报送(5分)。五个一批项目汇总表,外商投资报表及实际到帐外资上报按规定时间上报且上报材料完整正确的得满分,迟报一次扣1分。本项满分为5分,扣分至本项得分为零为止。
3.新闻宣传(7分)。凡招商局、办署名向《金坛外经贸》或其他新闻媒体投有关“三外”工作稿件并录用的,文章类每篇1分,信息类每篇0.5分,此项得分不封顶。
4.招商资料(3分)。设计编制投资宣传资料(投资指南)的得满分,未编制或者仅简单打印(复印)的不得分。
5.招商机构与人员(3分)。招商机构健全,有独立工作场所,有专职招商人员的得满分,未具备的不得分,对外设立办事机构的在得3分基础上再附加3分。
6.招商办活动开展(4分)。组织参加各类招商活动、组织招商人员培训、落实上级外经贸部门各项工作有记录的以及自行组织招商活动的,每有一次得1分。未能按要求组织参加各类招商活动、组织招商人员培训,落实上级外经贸部门各项工作无记录,每有一次扣1分,扣分不封顶。此项得分不封顶。
7.自营出口(8分)。开发区、金城镇每新增2家自营出口企业得1分,其他镇每新增1家自营出口企业得1分。开发区、金城镇每新增1家500万美元以上自营出口企业得1分,1000万美元以上企业得2分,其他各镇每新增1家500万美元以上自营出口企业得2分,1000万美元以上自营出口企业得4分。此项满分为8分。
8.对外经济技术合作(2分)。开发区、镇每新增1家境外投资企业得1分。此项满分为2分。
(二)目标任务:(60分)
1.利用外资工作任务,
(1)完成市下达的协议利用外资任务数的,得10分,每超(减)10%,加(减)0.5分。此项得分最高分为15分。
(2)完成市下达的协议利用外资工商注册任务数的,得10分,每超(减)10%,加(减)0.5分。此项得分不封顶。
(3)完成市下达的实际到帐外资任务数的,得30分,每超(减)10%,加(减)1分。此项得分不封顶。
2.自营出口工作任务
完成市下达的自营出口任务数的,得10分,每超(减)10%,加(减)1分。此项得分最高分为15分。
以上(一)、(二)项得分之和即为单位总得分。考核结果经外经贸局局长办公会依据各单位总得分排名,讨论确认后,授予“优秀招商办”称号。
二、考核办法:
1.基础工作考核采用查看工作台账与原始资料方式进行。其中,情况报送与新闻宣传依据我局接收报表与投稿登记记录。
2.年度考核工作采取单位自查自报与现场审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各单位于本年度12月25日前整理好相关台账与资料,进行自查后填报相关考核表,并上报至市外经贸局办公室。外经贸局于次年1月上旬组织现场审查考核确认。
二○○七年四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