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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014138879/2008-0002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商务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外字﹝2006﹞第17号 发布机构 商务局
生成日期 2008-08-01 公开日期 2008-08-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
 
关于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
坛外字﹝2006﹞第17号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全党和全体人民政治生活、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活动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和谐金坛的重大政治任务,是推进金坛开放型经济加快发展的思想保障。全局同志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率先垂范。运用各种载体,采用各种形式,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进一步加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主动服务,体恤基层,塑造良好的投资软环境,使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入人心,使各项工作卓有成效。根据坛委宣字200613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在全局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八荣八耻”荣辱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开放型经济工作的目标任务,围绕加快有效投入,优化发展环境,以提升综合素质为重点,弘扬爱国为民情操,学习科学,勤奋团结,守信守法,艰苦奋斗,在全市外经贸干群中树立正确荣辱观,知荣明耻,奠定开放型经济发展良好的综合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活动”的领导,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姚洪芳为组长,朱惠、方斌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方斌兼任主任,负责抓好活动机制的落实。局党组负责研究、制定活动方案,宣传发动教育活动深入进行;各科室具体贯彻实施活动方案,并与工作实际结合,营造浓厚的荣辱氛围。同时落实考核、激励机制,把党员、干部、职工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行为作为公务员年度考评为一项重要内容,局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三、主要措施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4月中旬,召开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传达胡锦涛总书记“八荣八耻”讲话精神和坛委宣200613号文件精神,全局动员,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

  (二)加强学习,强化宣传。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各科室集中学习为依托,抓紧抓好对中央、市委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精神的学习,全面领会精神实质,构筑牢固的思想防线。在局公共场所张挂宣传牌,大力宣传“八荣八耻”的深刻内涵和重要意义,介绍各科室或其他单位在荣辱观教育活动中的实践工作和新鲜经验。

  (三)学以致用,强化服务。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以具体的工作服务推进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落实。为市场经济主体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为荣,影响经济发展的不作为、乱作为为耻。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和水平,努力推进行风建设,优化投资发展环境。

  (四)深入基层,开拓创新。局机关工作人员要走进企业,开展调研,了解企业的困难和要求,有针对性地提供帮助和服务。结合工作实际,各科室年内要形成至少一篇调研文章。继续强化创新创优意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恪守“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信念,强化立足点,凸现新亮点,抢占制高点,团结一致,奋力拼搏,全面完成开放型经济各项目标。

  (五)公道守信,廉洁有为。局全体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成员,要始终坚守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清白做人,踏实做事,廉洁从政。7月下旬,将通过对主要外商投资企业发放“满意度测评表”,检测局机关工作和相关工作人员的问题和不足;建立外商服务投诉热线,倾听客商需求,及时提供周到服务。

  四、基本要求

  (一)各科室要根据局党组会议精神和本次活动方案的思想,具体拟定相关的实施细则,全局一心,创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二)党员、领导干部在活动中要起表率作用,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积极引导全局职工知荣明耻,见贤思齐,择善而从。

  (三)要学习结合,推广经验。通过进一步领会活动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及时发觉和纠正工作中的不足,提高总结工作经验,推而广之,在系统内、社会上树立良好的价值导向和道德模范。

  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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