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常州重点项目督查会和城南湿地公园开园的胜利召开,为迎接中秋佳节和国庆佳节的到来,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经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研究,决定9月1日至10月10日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月,在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月中,将根据我局的职责,依据城市容貌标准和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以优美的环境,整洁的街道,良好的秩序,祥和的氛围,迎接常州重点项目督查会的胜利召开,城南湿地公园的喜庆开园,全市人民及来坛客人共度中秋和国庆佳节。现将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月工作的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整治范围
(一)常州重点项目督查会金坛现场会沿线;
(二)主城区:东至金宜路,南至金武路,西至镇广路,北至常溧路范围内。
二、整治内容及标准
(一)常州重点项目督查会金坛现场会:对现场会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容貌,如摊点、废品收购站、乱搭乱建乱堆放等容貌环境及卫生进行全面整治。整治工作9月20日结束。任务分解附后。
(二)主城区:东至金宜路,南至金武路,西至镇广路,北至常溧路范围内的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
1、施工现场:一是城区待建地块,没有围挡的进行围挡,如虹桥地块、果品市场东侧地块、原党校地块等;二是城区所有施工围墙进行维修并粉刷出新;三是施工围墙设置围墙广告或公益标语;四是加大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做到出入口路面硬化,冲洗设施齐全,严禁发生带泥上路的现象。
2、主要道路沿街建筑物立面出新: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对市区主要道路沿街建筑物立面情况进行现场办公,需要清洗、粉刷出新的,组织施工队伍进行清洗、粉刷出新。
3、户外广告:对城区内主次干道两侧的广告牌匾等逐条(块)进行清理,拆除一批长期闲置、破损严重的违法广告设施,对违章设置、有碍观瞻的广告重点拆除、更新、规范,力求户外广告整洁美观、牢固安全,图案文字完整,与景观协调;集中清除一些违法设置的各类条幅。
4、废品收购站(点):对城区(含结合部)的废品收购点进行调查摸底,对不符合市容管理要求的进行整改;不能整改的,予以取缔;同时对废品收购点外的环境卫生进行整治。
5、清除积存垃圾:对城区特别是城区外围如东一环延伸段、东二环延伸段、金武路、常溧路等沿线暴露积存垃圾进行清除。
6、市容市貌整治:一是清除固定店面超出门、窗店外占道作业、经营和展示商品等现象;二是严格清理各类流动摊点,对纳入疏导点经营的摊贩定点、定时经营,严格、规范管理,杜绝越线经营和各种不规范现象,确保道路畅通和环境整洁;三是加大农贸市场周边市容环境秩序管理和整治的力度,做到摊位入市,摊点归区,交易秩序和周边环境卫生状况良好,严禁超范围、超区域经营;四是对城市出入口进行整治,重点对朱庄转盘、沈渎转盘、丹阳门北路和良常路十字路口、华阳北路和常溧路十字路口等四大出入口周边的摊点、经营性车辆停放和环境卫生进行整治。
7、四条道路整治:除西门大街外,丹阳门中路、东一环、东二环等涉及我局的整治任务,工程量已过半, 9月20日整治任务将全部结束。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月的各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市城管局将成立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朱德明,副组长:殷金林,成员:黄国庆、诸葛林、王正祥、周建华、孙斌、吴平
四、整治时间和步骤
2008年9月1日—2008年10月10日
整治活动分三个步骤进行:
1、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阶段(9月1日—9月8日)。各部门单位根据方案的要求,明确责任,层层落实。逐路逐街、逐门逐点进行拉网式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存在的问题。同时,通过各种途径对有关单位和经营户广泛宣传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目的、意义,使之家喻户晓,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2、集中整治阶段(9月9日—9月20日)。各部门要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整治的原则,针对第一阶段查找出的问题,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大规模的整治活动,逐项落实整治任务,规范市容环境秩序。
3、检查总结和长效管理阶段(9月21日—10月10日)。在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找薄弱环节和隐患,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整改,巩固和提高整治活动的成果,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组织有力。各部门单位要高度统一思想认识,按照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把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人,加强相互间的联系和配合,形成上下一心、部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2、深入发动,广泛宣传。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和发动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和方式,大力宣传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要求,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自觉参与到整治工作中来,形成有利于整治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和强大社会声势,促进整治活动的深入、扎实、有效开展。
3、集中整治,突出重点。各部门单位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针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回潮现象要狠下功夫,求真务实,确保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同时,做好整治工作台账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及时按要求上报。
二〇〇八年九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