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台风高发季节已经来临,为应对台风侵袭,确保户外广告设施和人民财产生命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广告经营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所属(使用)户外广告设施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户外广告设置的安全问题,尽快组织力量在8月10日前对所属大型户外广告牌(版面面积50平方米及以上),逐块进行全面彻底检查,尤其是楼顶广告牌,并逐块做好安全检查记录(见附件),并于8月15日前报送我局广告科。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予以整改。
二、凡未按照前条要求进行全面自查、报送材料的单位,在其广告设施设置到期后,我局将视为该设施不符合设置要求,不予以续期。
三、我局近期将会同安检等部门对我市大型户外广告牌安全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对未认真自查或自查出的安全隐患未予整改的;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暂缓该单位新的户外广告设置申请的受理。
希望各广告经营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完成此项工作。
二OO八年七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