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决定对市区西门大街、丹阳门路、东一环、东二环等四条城市道路进行综合整治,为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下达给我局的各项整治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局成立城市道路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组长:朱德明,副组长:徐息年、钱争艳、殷金林,成员:黄国庆、诸葛林、王正祥、吴平、周建华、孙斌、咸涌;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
1.粉刷、清洗出新、空调外罩(含卷帘门出新、铝合金窗户)整治工作组:
挂帅领导:朱德明、徐息年
责任人:王正祥、周建华,成员:杨福顺
2.户外广告、公交候车亭更新整治工作组:
挂帅领导:钱争艳、殷金林
责任人:孙斌、吴平,成员:邓昀
3.宣传执法组:
挂帅领导:殷金林
责任人:咸涌,成员:执法人员若干名。
二、整治范围:
1.西门大街(南新桥---原镇广路);
2.丹阳门路(西门大街---常溧路);
3.东一环(东门大街---北环路);
4.东二环(南一环---南二环)。
三、整治内容:
道路两侧沿街建筑物的立面、户外广告、空调外机、卷帘门等不符合容貌标准的进行综合整治;樱花大酒店对面的住宅楼钢窗统一更新;公交候车亭更新。
四、整治标准:
1.影响市容的沿街两侧建筑物外墙立面按去年东门大街整治的标准进行清洗、粉涮出新;粉涮使用立邦涂料。
2.影响市容的沿街两侧建筑物的户外广告提标改造;其中丹阳门中路(西门大街---金常大厦)、东一环(东门大街---北环路)按横街东路的标准改造;其他道路规范改造。
3.空调外机:西门大街(南新桥---西一环);丹阳门路(西门大街---金常大厦);东一环(东门大街---北环路);东二环(南一环---南二环)沿街建筑物立面的空调外机全部遮挡。
其中将丹阳门路(西门大街---金常大厦)沿街的落地空调外机移位。
据统计,上述道路可视范围内共有空调外机1139只(小的1067只,大的72只)。
4.卷帘门:影响市容的沿街两侧单位、店面的卷帘门进行粉刷出新,共560扇。
5.樱花大酒店对面的住宅楼钢窗:统一更新为铝合金窗户;共五层,每层31个窗户(1.2×1.8㎡/个)。
6.公交候车亭:
(1)西门大街(南新桥---原镇广路);4对8只。
(2)丹阳门路(西门大街---常溧路);5对10只。
(3)东一环(东门大街---北环路);2对4只。
(4)东二环(南一环---南二环);1对2只,为港湾式公交候车亭。
以上共12对24只。
五、整治原则:
1.整治道路沿街两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凡涉及到整治内容的按整治标准要求自行负责。
2.其他的沿街住宅楼以及无主楼的粉刷和清洗出新工程由我局负责。
以上所有建筑物立面的粉刷和清洗出新工程,须在户外广告全部拆除后,方能进场施工。
3.沿街建筑物立面的户外广告、空调外机、卷帘门、铝合金窗户以及公交候车亭更新由我局负责,分项目造预算,通过公开招标,进行组织实施。
4.按公开招标的标准,在承担经费的前提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可以委托我局组织实施。
六、实施步骤:
自2008年6月1日起至2008年9月30日止。具体分三个阶段:
1.宣传摸底阶段(6月1日---15日)根据整治任务,对开展整治的道路逐路逐街、逐门逐店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细化方案。同时宣传执法组组织执法人员对沿街单位及经营户(住户)进店入户开展宣传教育,争取他们对综合整治的支持和配合。
2.组织实施阶段(6月15日—9月15日)在前期调查摸底的情况下,对照整治内容和标准,确定工程标准要求,按工程量造预算、分标段,在6月25日前按程序完成招标工作;7月1日进场施工,9月上旬所有工程结束。对需要有关单位和个人整改的,发通知限期进行整改,对逾期不整改的,采取必要的措施。
3.检查验收阶段(9月16日—9月30日)组织专门人员对照整治标准,统一进行检查验收。
七、工作要求:
1.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此次整治活动。这次整治活动市委、市政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我们要充分认清整治活动的必要性,要强化责任意识,精心组织,不折不扣地完成任务。
2.由于我局涉及的工作面比较广,各部门单位要合理安排好人力,在兼顾日常管理的同时做好整治工作。
3.各部门在实施整治过程中,对涉及交叉配合的,要积极主动地进行沟通协调,不得推诿懈怠,确保各项整治任务顺利完成。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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