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建设厅苏建城(2006)250号《关于开展创建市容管理示范路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3月15日我市东门大街西、横街东路创建省市容管理示范路已正式向常州市城管局提出申报;按照常州市城管局的统一部署,4月15日左右常州市组织市容管理达标路的考核验收;5月20日左右组织初评,6月初向省建设厅申报;6月—9月,省建设厅在组织暗访的基础上,于9月底组织考核验收。根据这一情况,我市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全面开展并组织实施东门大街创建省市容管理示范路的各项工作,迎接初评和考核,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任务分解及完成时间:
(一)主要任务:详见任务分解表。
(二)其他任务:
1.创建示范路的交接点按局实施方案的要求延伸,并按省示范路创建标准实施到位。
2.执法大队、环卫处要制定小区、市场、步行街、金沙广场等整治工作的具体方案和长效管理措施,4月15日前完成并初见成效。
3.特管站要制定人行道板、踏步、华中西侧道路等维修工程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在4月15日前基本完成;以后示范路上的市政等公共设施由执法大队负责监管(纳入对执法大队的考核内容),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二、台账资料建设:
1.组织机构建设:市容科负责,局办、相关部门配合。
主要内容:(1)2006年—2008年省厅有关创建市容管理示范路的文件、通知、通报等资料(由局办提供);
(2)2007年—2008年常州市城管委及办公室、有关创建市容管理示范路的文件等资料(由局办提供);
(3)金坛市城管委关于开展创建市容管理示范路活动的实施意见;
(4)金坛市城管局关于东门大街开展创建省市容管理示范路活动的实施方案;
(5)局属单位有关创建实施方案和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的文件(由局属单位提供);
(6)建设局(园林、市政)、公安局(交警大队)、电信局、邮政局、工商局、经贸局等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花名册(由局办负责)。
要求:此项工作在4月15日前完成。
2、申报资料:市容科负责,局办配合。
主要内容:(1)我局向常州市城管局申报道路的请示(由局办提供);
(2)从3月份开始,日巡查记录、每月2次的自查、自评情况(自查、自评表和每月总结)(市容科负责);
(3)常州市对我市申报道路的初评情况(常州市局反馈,局办负责);
(4)向省厅申报的请示及相关资料(常州市局反馈,局办负责)。
要求:按时间段,及时完成并归档。
3.街景设计及户外广告规划:局广告科负责,执法大队、市容科、特管站、客管处、局办配合。
主要内容:(1)将华城路、东门大街、横街的户外广告、街景和灯光亮化工程按规划或设计的要求,形成正式的文本;
(2)东门大街综合整治各类资料归档。
要求:4月15日前完成。
4.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由环卫处负责,局办配合。
主要内容:(1)市政府办关于推行市区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由局办负责、环卫处配合);
(2)金坛市城管局关于开展我市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的实施方案(由局办负责、环卫处配合);
(3)金坛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责任告知书(由局办负责、环卫处负责);
(4)与沿街单位(经营户)签定的责任书和协议书(环卫处负责);
(5)沿街保洁人员,工作任务、内容、范围、职责、工作制度与要求等(环卫处负责);
(6)单位、经营户内部垃圾收集容器设置情况(环卫处负责);
(7)阶段性(每月一次)的工作小结(环卫处负责);
要求:4月15日前完成,签约率100%。
5.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处负责。
主要内容:(1)市城管局关于开展垃圾分类收集的实施意见(由环卫处负责草拟,局办审核出台);
(2)沿街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情况;
(3)垃圾分类收集的操作程序及最终处理情况;
(4)垃圾分类收集每天的收集情况登记表;
(5)阶段性工作小结。
要求:4月15日前完成,并不断完善充实。
6.杆线入地:由局办负责,广告科配合。
主要内容:将去年东门大街整治杆线入地的所有资料整理归档。
要求:4月15日前完成。
7.整治工作台账:由执法大队负责。
主要内容:(1)每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实施过程及工作总结;
(2)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要求:4月15日前完成并按工作要求逐步归档。
8.执勤管理:由执法大队负责。
主要内容:(1)创建工作计划,人员分工和责任考核等记录;
(2)岗位责任制,定人、定岗、定时、定责情况;
(3)执勤人员每天执勤情况记录;
(4)公示投诉电话和监督电话,接话和处理情况;
(5)定期听取沿街单位和相关人员对执勤管理的意见及记录表。
要求:4月15日前完成并充实归档。
9.一户一档台账:由执法大队负责,环卫处、广告科配合。
主要内容:(1)单位(店户)的基本情况;
(2)对照标准该单位(店户)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记录、告知方式、整改情况、完成时间等。
要求:4月15日前完成并充实归档。
10.图片资料及地图标注:由局办负责,部门配合。
主要内容:(1)创建道路的图片资料;
(2)在最新交通地图上标注创建道路(广告科负责)。
11.启动仪式台账:由局办负责。
主要内容:(1)赵市长的讲话;
(2)朱局长的讲话;
(3)徐书记的主持词;
(4)宣传资料;
(5)解说词;
(6)图片资料。
要求:4月15日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特别是执法大队和环卫处,作为东门大街创建省市容管理示范路的主要实施单位,要精心组织,对照标准,明确职责,成立相应的创建工作班子,明确分管领导与责任部门,确保创建工作稳步有序开展。
2.制定方案,明确责任。“省市容管理示范路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共八大项36个小项,各部门、单位要按照任务分解表,对下达的任务都要制定单个的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每一项工作、每一个专项整治活动都要有活动方案,要具体到分管领导、责任人、工作标准、完成时间;执法大队、环卫处,还要拿出金沙广场、步行街、小区、市场等工作的实施方案,全面实行定人员、定岗位、定时间、定责任。各项工作的实施方案,请于3月30日前报局办和市容科。
3.落实长效,稳步推进。各部门、单位在每项工作完成后,都要制定长效管理措施,要建立考核机制,防止回潮现象的发生。特别是执法大队对临时疏导点(修理点和夜排挡)要拿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及长效管理措施,从而有效的解决创建中的难点问题,稳步推进创建工作的开展。
4.整体联动,齐抓共管。创建市容管理示范路工作是一项综合管理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支持与配合,因此,在创建中我们要加强组织协调,主动沟通,争取配合,形成合力,共创示范路。
5.建立督查机制,全面推动工作开展。建立考核机制,局创建领导小组,每月将组织两次检查,及时掌握工作开展和进展情况,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建立巡查制度,成立巡查小组,主要任务是指导创建工作的开展和督查各部门单位工作开展的情况。成立台账资料小组,主要负责11项台账资料的收集归档。上述涉及到的人员全部到局集中办公。
附:《创建省市容管理示范路任务分解表》。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