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和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全面提高我市城市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局党委、局行政根据2008年工作意见的统一安排部署,经研究,决定于2008年3月18日上午举行东门大街创建“省市容管理示范路”启动仪式暨“百名市民看城管”活动。
各单位、科室要按照局党委、局行政的统一部署,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行动上要服从指挥,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特别是在人员安排上,要统筹兼顾。方案中的每项工作,凡涉及到的部门,人员都要拿出具体的实施方案,要有专人负责,定到点、定到人。
附:《东门大街创建“省市容管理示范路”启动仪式暨“百名市民看城管”活动方案》。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二日
东门大街创建“省市容管理示范路”启动仪式暨“百名市民看城管”活动方案
一、前期准备
(一)时间:拟定3月18日上午9:18;
(二)会场准备:在金沙广场(准备彩虹门18米、气球、音响、主席台、背景:东门大街创建“省市容管理示范路”启动仪式暨百名市民看城管活动),钱争艳负责,局办、广告科配合;主会场周边停车秩序由沈菊才负责,客管处配合。
(三)资料准备:
1.征用东门大街、横街的路名牌印制“十要十不要”内容,期限一年。另在有关部位设置宣传牌。殷金林负责,广告科配合,3月17日前完成。(今后的维护、更换内容等由广告科根据工作需要具体负责)
2.印制含“十要十不要”内容、城管职责、知识小问答、东门大街创建“省市容管理示范路”的标准与要求、重要性以及目的意义等内容的宣传手册5000份。编印宣传资料(红纸)500份。钱争艳负责,局办扎口,其他科室和部门配合,3月17日前完成。
3.市容环卫责任书,根据市区沿街单位(店户)数建立店户档案(一户一档),并签定市容环卫责任书(塑封)。王巧珍负责,环卫处配合,局办负责内容审核,3月17日前完成。
4.逐店、户登记门牌号,确定门牌号的形式与制作的数量,并逐步挂牌。沈菊才负责,执法大队配合,3月17日前完成。
5.与公安交警大队协调,确定机动车停放地点与数量,并施划控制线(80个停车点)。沈菊才负责,执法大队配合,3月17日前完成。
(四)参加人员:朱德明负责,局办、市容科配合;
1.市领导:待定;
2.人大政协各10名代表;
3.部门领导:政协、纪委、信访局、党工委、组织部、宣传部、团市委、优化办、综治办、创建办、妇联、工会、卫生局、规划局、环保局、广电局、建设局(园林、市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局(运输实业总公司)、经贸局、工商局、物价局、药监局、电信局、粮食局、教育局、劳动局、国土局、文化局、发改局、行政服务中心、金城镇、开发区。(召集人:朱德明)
4.有关代表:九九宾馆、人寿保险、华中、信用社、中行、华润、国美大厦、拆迁公司、金溪商厦、苏宁电器、房屋开发公司、移动公司、朝阳小学、五星电器、农行、太平洋保险、东方大酒店、一百公司、仓房小区、金店、张伟国、庄荣生、钱志平、潘雪平、徐国平、史春华、孙瑞琴。
5.城管服务志愿者30名;
6.方队组成:
(1)局机关(含客管处)全体工作人员(召集人:黄国庆);
(2)执法大队(统一着装)全体人员(召集人:诸葛林);
(3)环卫处(其中东门大街保洁员统一服装)共60人(召集人:王正祥);
(4)市容组(百名市民代表30人);
(5)执法组(百名市民代表40人);
(6)环卫组(百名市民代表30人)。
(以上三组由2、3、4、5组人员组成,分别佩带红、黄、蓝色胸牌,召集人:钱争艳)
(五)车辆准备:租用三辆大巴,配有麦克风,在启动仪式开始前到达指定地点,车辆编号,制作“百名市民看城管”专用车字样,沈菊才负责,客管处配合。
(六)场地准备:由环卫处负责在主要街道、道路及活动沿线对路面进行高压冲洗(3月18日前)。
(七)宣传报道及后勤保障:通知电视台、第一时间等进行宣传报道,负责人:王珊。九九宾馆安排工作用餐,负责人:顾红。
二、启动仪式:朱德明负责,局办配合
(一)主会场
1.主持人:徐息年(布置当天的活动);
2.朱德明局长部署创建工作;
3.赵钢超副市长讲话;
4.市委常委王国胜宣布活动开始。
(二)百名市民看城管活动
1.百名市民分组:百名市民按市容组、执法组、环卫组分别上车。
2.分组活动:
(1)市容组:领队徐息年,解说周建华,参加人员:朱德明、钱争艳、沈菊才、机关科室负责人、市民代表30人。(见详细方案)
(2)执法组:领队殷金林,解说李凌,参加人员:诸葛林、邓爱乐、市民代表40人。(见详细方案)
(3)环卫组:领队王巧珍,解说曹珍,参加人员:王正祥、李志荣、市民代表30人。(见详细方案)
三、东门大街现场活动
主会场结束后,各组分别行动。
1.市农行门口,由局工会负责,发放宣传资料,解答市民咨询。负责人:王粉明,成员:马建华、庄志国。
2.市中行门口,由执法大队负责,发放宣传资料,解答市民咨询。负责人:宋勇刚,成员:王晓兵、邓文娟。
3.新华楼门口,由局法制科负责,发放宣传资料,解答市民咨询。负责人:汤华伟,成员:耿然、徐伟炳。
4.人寿保险公司门口,由环卫处负责,发放宣传资料,解答市民咨询。负责人:赵剑明,成员:杨福顺、张拥军。
5.一个流动宣传队是:执法大队女子中队(12人)沿街两侧发放宣传资料,并进店发放资料进行宣传。负责人:陈彦。
以上所有人员佩绶带,其中1、2、3、4点用彩虹门(15米),固定宣传点各配桌椅一套,由大队负责送到各点,结束后收回(负责人:倪国建)。宣传资料由汤华伟负责。
6.组织义务劳动:由局妇委会牵头负责,组织城管系统的妇女、共青团员、工会积极分子(共30人,其中环卫15人,大队10人,机关5人),对东门大街、横街(丹阳门中路——五角场)沿街的交通栅栏、公交候车亭、配电箱、座椅、果壳箱等公共设施进行清洗。负责人:吉惠琴,工具由环卫处负责。
7.执法大队:一是宣传创建示范路的标准与要求,同时指出需要整改的内容;二是开展门牌号安装活动;三是机动车停放点划线。(负责人:咸涌)
8.环卫处:一是开展保洁活动;二是非机动车摆放(摆放人员统一服装);三是在刘家塘小区开展“牛皮癣”整治活动;四是组织人员与沿街单位(店户)签定市容环卫责任书。(负责人:张杰)
2008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