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创建市容管理示范路活动的通知》[苏建城(2006)250号]文件精神,决定在我市东门大街开展创建省“市容管理示范路”活动,现将《市东门大街创建省“市容管理示范路实施方案》下发你们,各有关部门按方案要求迅速制定具体执行方案并加以执行。
附:《市东门大街创建省市容管理示范路实施方案》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八日
关于市东门大街创建省“市容管理示范路”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城市管理创优活动,夯实城市管理基础,全面完成“长效管理提升年”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创建市容管理示范路活动的通知》[苏建城(2006)250号]文件精神,决定在我市东门大街开展创建省“市容管理示范路”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创优活动,以城市管理“长效管理提升年”为契机,依据《江苏省城市容貌标准》和《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质量标准》,坚持“创优管理、夯实基础、文明执法、典型示范”的原则,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整体推进,实行“精细化管理,无间隙服务”,为将我市东门大街建成省“市容管理示范路”而努力!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市东门大街创建省“市容管理示范路”的组织领导,成立局创建领导小组。组长:殷金林,副组长:黄国庆、周建华,成员:诸葛林、孔祥洪、孙斌、王正祥。
三、创建路段和范围:
(一)创建路段:
东门大街西段,横街东段,以及接点延伸段。
(二)范围:
1.东门大街:五角场——北新桥,长700M;
2.横街:北新桥——丹阳门中路,长500M;
3.与东门大街、横街的主干道接点,东一环、北门大街、司马坊、沿河东路、沿河西路、丹阳门中路等,以接点为基点,向两侧各延伸100M;
4.与东门大街、横街的次干道、背街小巷接点,朝阳路、环园路、劳动局东、城投公司东、相府前、一百西、农信社东、如家酒店东、物价局东,以接点为基点,向两侧各延伸50M;
5.居民区:刘家塘小区、仓房小区、矢巷。
6.金沙广场和司马坊商业步行街。
四、内容和标准
(一)建(构)筑物立面整洁,沿街建(构)筑物外墙色彩符合街景规划要求,外立面保持整洁,无积尘、油烟污染,无乱涂写、乱张贴、乱拉乱挂,门窗无破损;临街建筑物阳台外和窗外无有碍观瞻的物品,商住楼阳台统一封闭;门窗防护(盗)栏设置不超出墙体立面,其形式不得影响建筑景观;临街建筑物的透明玻璃幕墙(含门窗)内外以及立柱、台阶踏步均不得擅自悬挂、书写、张贴各种文字、图案、标语或标贴;临街建筑物外墙上安装空调外机要保证安全牢固,空调外机与地面距离不得小于2M,临街空调外机应设置统一样式的外罩或挡板,并与街景风貌特色相协调;临街无违法建设,无擅自破墙开门(窗);建(构)筑物顶部无乱堆放、乱搭建;沿街遮阳篷统一色彩与式样,无落地遮阳篷、遮阳伞。
(二)户外广告设置规范。编制街景规划(设计);户外广告(含店招店牌、标志牌、指示牌等)符合《江苏省城市容貌标准》和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或规定,总量控制,密度合理;户外广告设施完好,用字规范,无缺字、漏字、错字、别字,与街景风貌相协调;无过街横幅,无布幔,无擅自设置的广告;无烟草广告,无陈旧画面,无长期闲置广告位,未能及时发布广告的,应以公益性广告补充版面;公告栏、招贴栏、阅报栏等各类公共信息栏定期清洗更新,保持整洁;重大宣传节庆活动应严格控制短期性户外广告的审批,经批准设置的应按时拆除。
(三)卫生整洁责任落实。道路定时清扫,路面(含快车道、慢车道、人行道、绿化带、隔离栏)干净整洁,保洁质量符合《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质量标准》,地面无存留垃圾,无明显污迹;垃圾日产日清,实行分类收集处理;无经营机动车修理以及铝合金、石材、木器加工等服务店;公厕、垃圾中转站、垃圾箱、果壳箱等公共场所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功能完好,保持整洁美观;临街商店、单位、居民区设置足够数量的垃圾收集容器并保持场内卫生;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得到落实,市容环卫责任书签约率、履约率均达到100%以上。
(四)夜景照明亮化美化。道路两侧建(构)筑物、公共设施、绿化等按景观灯光规划要求和街景风貌特色设置夜景灯光,保持设施完好,功能良好,开闭正常,并实现集中控制。照明设施无破损、无缺字少字。
(五)公共设施完好整洁。全路段门牌标识规范统一、号码齐全;临街无架空杆线、废弃电线杆;设置在道路两侧的公交站点、隔离栏(墩)、电话亭、配电箱、控制箱、书报亭(信息亭)、交通指示牌、路标、路灯、废物箱、邮箱(筒)、画廊、座椅等公共设施,定期维护保养,保持完好整洁,无乱涂乱贴、乱写乱画现象。
(六)市政设施配套秩序良好。路面(含人行道)平整,各种窨井盖完好无损,无坑凹,无擅自占用、挖掘道路;无乱设摊点、占道经营和店外经营,无乱堆乱放,无占用盲道,公共绿地、绿化带、行道树等城市绿化养护良好,绿化带无空缺,无缺株,无暴露垃圾,无依托树木、草坪、电线杆晾晒(吊挂)物品;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按规范设置围挡和昼夜安全警示标志;道路交通标志、标识规范齐全,交通管理秩序良好,保持道路畅通。车辆分类停放在统一标线内,停放整齐,无乱停乱放现象。
(七)建筑工地管理规范。沿街施工场地规范设置刚性封闭围挡,高度不低于2米,材质、色彩一致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拆迁、待建工地设置封闭实体围墙,场地内无乱倒垃圾,无乱搭乱建,管理责任明确并得到落实;施工工期超过3个月以上的,临街围挡应当进行美化或作公益性广告宣传;施工现场内机具设备、施工材料堆放整齐;出入口路面硬化,设置车辆冲洗及污水导排设施,工程渣土封闭运输,无带泥上路。
(八)严格执法管理到位。行政执法人员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实行定人员、定岗位、定时间、定责任、严格管理,文明执法,注重执法管理实际效果。监督考核机制健全。向社会公示投诉电话和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五、时间安排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创建市容管理示范路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创建省市容管理示范路,在6月30日前必须完成三项工作,一是向常州市城管局提出申请(2月份);二是邀请常州市城管局组织相关部门对我市申报的示范路进行初审(6月上旬);三是向省建设厅提出书面验收申请(6月底)。省建设厅将在组织暗访的基础上,于10月底前完成考核验收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制定计划阶段(2008年1月——3月)
(二)建立机制,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3月——5月)
(三)巩固提高,迎接初审阶段(2008年6月)
(四)长效管理,考核验收阶段(2008年7月——10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开展创建市容管理示范路活动是加强城市管理,改善市容市貌,提高环境质量、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举措,更是“长效管理提升年”的重要载体。各部门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安排、明确职责,成立专门的创建班子,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落实、早见效。
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示范路的宣传发动工作,要筹划好三月份的“启动仪式”。
市容科扎口负责创建示范路的组织实施,检查督办考核工作。
广告科要进一步完善街景(户外广告)规划或设计;要尽快出台《金坛市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要根据内容和标准,制定广告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在示范路上的路名牌、绿岛以及市区各类橱窗设置宣传内容的方案。
特管站负责沿街建筑施工工地的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沿街店面空调外机移机或外罩工作;完成华中西侧道路的硬化工程。
客管处要进一步加强城市出租车和公交车的管理,安全行驶,优质服务。
执法大队要对照内容和标准,制定金沙广场、步行街、小区管理、疏导点、机动车停放、废弃电线杆、违章建筑、书报(电话)亭等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到定人员、定岗位、定时间、定责任,实行“无间隙”管理;发挥女子中队的作用,动态徒步巡查,文明值勤,依法行政;完成示范路沿街店面的门牌号制作并上墙工作。
环卫处要全面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市容环卫责任书签约率、履约率均达100%,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要制定路面保洁、公共设施清洗、非机动车停放、“牛皮癣”清除、小区管理等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环卫人员做到定人员、定岗位、定时间、定责任,统一服装、统一工具,实行“无间隙”保洁。
(二)整体联动,齐抓共管
创建市容管理示范路工作是一项综合管理的社会系统工程,全局上下,要按照局统一部署,整体行动,齐抓共管;涉及到建设、公安、民政、经委、工商等部门的,要加强组织协调、增强相互沟通、相互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创。
(三)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要依据相关法规,按照活动的步骤与要求,加强执法工作,做到“增亮点、攻难点、求实效”,确保创建活动循序渐进,有条不紊地开展。
(四)宣传发动,夯实基础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不断增加市民的积极参与意识,营造出社会响应、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为创建工作打下坚实的社会基础。
附:《江苏省市容管理示范路检查考核评分标准》 |